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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30070303843/2023-00099 分类:
发布机构: 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20
名称: 关于印发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揭东府办〔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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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3  浏览次数:-

揭东府办〔2023〕19号

关于印发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工作,确保视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位与作用】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是运营商乡村视频监控汇聚中心,是乡村视频图像信息查看的门户,包含运营商提供的“天翼云眼”和“广东移动视频监控云平台”等平台。“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提供视频实时观看、录像回放等功能,用于政府各级行政部门城市管理、服务群众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部门】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是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开展用户授权管理、视图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用户授权管理

  条【用户权限授权对象遵循“因岗授权”原则,结合使用需求和业务范围,按需授予揭东区各级行政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使用。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2个权限。

  条【用户权限申办各级行政部门提出开通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用户权限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应经所在单位(含抽调所在单位,下同)同意,提交单位盖章确认的附件1《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用户申请表》和本人签订的《“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使用安全承诺书》,镇级及以下单位报至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开通,区直属单位报至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审批开通。

  第六条【用户权限审批】按照从严从紧管理原则,“最小化”精准授权服务工作的原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的申办事由、开通范围等信息。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应对批准开通用户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和业务负责范围,联系运营商相应授予相关摄像前端的权限。

  条【用户权限注销申报授权用户因单位内部工作调整、岗位调动等原因不再需要使用“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的,所在单位应主动联系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注销。

  第八条【用户权限备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定期将附件2《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权限开通汇总表》报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备案。

  第三章 用户应用管理

  第九条【在用人员身份认证】授权用户通过手机验证登录平台,严禁授权用户将权限其转交他人使用。

  第十条【平台使用管理】“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障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一)建立值班监看、运行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

  (二)对“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的监看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保密知识培训;

  (三)确保与监看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看场所;

  (四)不得擅自改变“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的设施、设备的位置和功能。

  第十一条【系统使用规定】 “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的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信息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二)对“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的监看和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信息资料的录制人员、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以及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

  (四)发现涉及公共安全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可疑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授权用户行为准则】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授权用户应严格遵循如下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以及工作秘密。

  (二)系统用户权限按照“专人专用”的原则使用,按照“谁持有,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切实保管好本人授权,不将应用系统授权账号转借他人使用。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定,不违规调阅、复制、传播、处理“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视频图像数据。仅查询与工作内容、工作对象有关的视频图像数据,不干预司法、不泄露平台数据、不侵犯公民隐私、不泄露商业秘密。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宣传部门审核把关,不对外(含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谈论、宣传“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相关工作内容,不泄露平台信息。

  如违反上述准则引发安全问题,撤销使用权限,涉及侵犯公民隐私、泄露工作秘密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其严肃处理,视情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包庇袒护责任】对发现存在包庇袒护情形的涉事单位、责任领导,一经核实,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五章 承建单位责任

  第十四条【功能授权】揭东“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承建单位需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对平台用户进行授权和回收权限,严禁未经批准为任何用户开通任何权限,严禁超出批准范围开通授权。

  第十五条【技术防护】揭东“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承建单位需通过技术手段,确保平台安全,应当做好:

  (一)增加系统水印,全程显示登录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

  (二)增加禁止下载的授权类别。

  (三)完善系统日志,完整记录至少半年以上系统登录、操作、下载等各类操作日志。

  (四)完善应急管理措施,如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部门要求,临时紧急关停部分摄像头,或是停止部分摄像头调看、回放等权限。

  (五)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非法入侵系统时间并处置,确保存储数据安全。

  (六)做好运维,及时发现故障设备并恢复,避免同个前端长期不在线,并确保全区前端在线率。

  第十六条【系统升级】鉴于承建单位云平台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实现“禁止手机APP登录、禁止账号密码登录”技术防护手段,承建单位需尽快向上级申报,争取升级系统尽早实现以上防护手段。

  第十七条【法律责任】承建单位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权限开通工作,如违反授权规定引发安全问题,造成涉及侵犯公民隐私、泄露工作秘密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十八条【办法施行】 本使用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视频图像实战应用、信息安全形势变化,适时对该办法进行修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有关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办,区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140份)                                         



附件:

1.附件1-1:申请表及承诺书(镇级及以下单位).doc

2.附件1-2:申请表及承诺书(区直属单位) .doc

3.附件2:揭东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权限开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