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8 作者: 来源: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揭东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1月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