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直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揭东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延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林 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陈郁芳 (副县长) 成 员: 杨勇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泽伟 (县建设局局长) 洪创基 (县财政局局长) 洪培藩 (县发改局局长) 卢培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镇泉 (县环保局局长) 吴和平 (县公共事业局局长) 林炳华 (揭东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刘建贤 (曲溪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电话:3261959)。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江泽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揭东县委办 公 室 揭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