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对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实施了2022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度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321个,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268个。未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53个,其中一年未参加的15个,连续两年未参加的 13个,连续三年未参加的25个。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
1、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名单
2、未按规定报送2021、2022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名单
3、未按规定报送2020、2021、2022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名单
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31日
抄送: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附件1
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名单
(不含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规定报送的)
附件2
未按规定报送2021、2022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名单
(不含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报送的)
附件3
未按规定报送2020、2021、2022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