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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30070306756/2024-00023 分类: 卫生、体育、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4-12
名称: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陈述、申辩和听证告知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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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陈述、申辩和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4-12  浏览次数:-

揭阳快安急救站:

        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264-X44522117E3001)有效期为2018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19日,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在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而你单位在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我局拟注销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264-X44522117E3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以及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后5日内提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金凤路163号区卫生健康局。

        邮编:515500

        联系电话:0663-3266367

        联系人:柯晓萍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