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再清查再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再清查再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9日
二、整治目标
(一)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延续“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针对各地自评“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情况,对照前期所建立的底数台账,全面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底数台账,对未完成整改或新增的场所,逐家推动落实“四加一”措施,逐家整治、逐家过关,在春节前实现全镇“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清零目标,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基层整治工作标准,组织对网格员进行培训,统一施工标准,确保每个“三合一”场所落实“砌墙”工作,每个住人房间防盗网开设逃生口和配备防毒面罩,安装联网式烟感报警器并确保安装位置和方法正确。
(三)分类实施开展整治工作。对于已搬离住人的场所,要定期“回头看”,切实防止住人回潮;对于落实整改的场所,要强化警示提醒,督促其确保整改工作效果,特别是确保防火门常闭、通道畅通、器材有效和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对于新开设的场所,一定要落实事前管控,防止形成新的“三合一”场所;对于不配合整治工作的场所,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强制手段,督促业主落实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履行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分区域、分单位、定人、定岗”的原则,对“三合一”场所分片挂点、责任到人,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广泛动员、专题部署到位。
(二)清查整治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部署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职责分工,逐步推进,建立台账,逐项销账。落实分片挂点、责任到人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再清查再整治,加强督导检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责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月9日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三合一”场所再清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在此期间,镇政府将采取“资料核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对各村(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三合一”场所再清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促进隐患治理常态化,风险管控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玉湖“12·25”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抓亲管,亲自部署,确保清查整治全面起底,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督导,压实工作责任。清查整治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紧紧围绕整治内容和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开展整治,同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对工作措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实施问责。
(三)建立报送机制,及时报送信息。清查整治期间,各村(居)要建立每周报送机制。每周各村(居)将清查表、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镇政府应急办。
新亨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