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区殡葬改革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全镇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各村要认真落实《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揭东区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加强殡葬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考核各村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内容建立起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强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的要求,镇班子成员要挂钩村,驻村干部要挂钩到各经联社,村二委要挂钩到各联社规划到各地。
当前,正处于完成殡葬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各村、相关部门要积极进取,迎难而上,扎实推进,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殡葬工作机制。
各村、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殡葬改革的方向和政策,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殡葬管理“一票否决”,落实殡葬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镇、村、经联社领导干部包镇、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村(经联社)委与村干部及山林地承包者签订责任书,实现严格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举措制度化和常态化。镇、村、社领导干部每周要至少一次深入到包干的村、社山林地,及时了解殡葬改革的有关情况,化解矛盾和问题,强力推进殡葬改革。
二、强化问题导向,开展殡葬专项整治。
各村、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对占地毁林建坟、乱埋乱葬的专项整治。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占地毁林建坟行为,要及时制止,坚决杜绝,积极配合殡葬管理监察队、相关职能部门的调处。
三、强化教育管理,推进殡葬习俗转变。
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工具,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进行农村地区殡葬改革宣传,引导群众自觉破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和低级粗俗的不良祭祀方式,树立丧葬文明祭祀新风。要按照“火化率不能掉下来的”总要求,依法强化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实现遗体火化率100%。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对偷尸土葬者、骨灰“二次土葬”的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维护正常殡葬改革工作的秩序。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惠民殡葬服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骨灰安放管理服务工作,严禁变相设定或实施骨灰安放等行政审批。要继续推进“阳光殡葬”,加强行风建设,要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滥用职权,违规决策,为他人撑保护伞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殡葬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推进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揭东区玉湖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