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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115-X/2023-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28
名称: 玉湖镇关于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问题的
整改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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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湖镇关于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问题的
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19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审计意见》(揭东审经意〔2023〕3号)文件要求,针对我镇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整改提出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整改,截至9月28日,已基本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抓整改主动担责重落实

  我镇主动承担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反馈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剖析问题根源,敢于担责不推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见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承担责任。

  我镇把审计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提出的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审计问题反馈后,我镇及时召开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审计整改的思想认识。镇党委书记吴义荣同志要求各班子成员务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深入研究审计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帐,确保审计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整改到位。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思路

  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抓好审计整改的任务和要求。针对区审计局对我镇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责任审计整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分析研判问题及其原因,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台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使反馈意见落实零遗漏、全覆盖。

  二、全面抓整改,标本兼治重成效

  1、未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协调机制

  整改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已于9月成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由玉湖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谢伟波同志任组长,加强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的统筹协调。

  2对“耕地保有量未达到目标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

  我镇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加强巡查,确保耕地得到有效保护。一是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力度,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数量和质量达到目标任务。

  3对“垦造水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

  1、湖岗村垦造水田面积共365.87亩,涉及农户约380户,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已完成青苗补偿和租地协议签订的农户共约170户,收地面积共约100多亩。经我镇召集村委、施工、设计、监理联合开会研判,决定将收回连片地块(约70亩)优先启动,2023年6月29日召开工作启动会,项目正紧锣密鼓有序推进。下一步,继续加大对村民的宣讲力度,结合施工逐步推进,优先建设好机耕路,形成“边施工-边见效-边触动-边宣传”的工作思路;继续从地块周边选择荒地,论证后纳入垦造范围,以零收益的丢荒地替换高收益的“淮山园”。

  2、我镇结合实际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搭配浮山村主村干部,联合组成3支工作队伍,进村入户,耐心详细的为村民做政策宣传和项目解读。下一步,继续走访,耐心与村民进一步沟通,争取理解;挂图作战,利用土地清查图,详细摸清作物分布情况和涉及农户身份,将丢荒的、收益低的、抵抗情绪不强烈的村民重点宣传;化整为零,选择合适时宜,尝试启动施工,以施工促谈判;正面宣传,耐心做好村民投诉的回复和劝导工作;进一步摸清该社外出人员关系网,利用私人关系,争取通过其亲戚朋友牵线,由镇主要领导出面与其会面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对工作项目的支持和理解。

  4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部分河流监督工作不到位

  我镇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安排打捞船对汾水溪、榕江北河玉湖段进行清理和打捞,目前已将建筑垃圾和水浮莲清理完成。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辖区内河湖的日常监督和保护工作。

  (2)河长制工作方案未落实到位

  玉湖镇政府已制定《玉湖镇村级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在今年12月底,组织对各村河长进行工作考核。多方位“促提升”,强化激励。着力将考核步骤抓实、程序抓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督促村级河长巡河全覆盖,促使各级河长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放在心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河湖“四乱”问题未完成整改1宗

  截至2023年8月22日,还剩下1宗乱建(公益性设施)未销号。该建筑物为玉联村委会公益服务设施(垃圾转运站),中心经度116度14分12秒、中心纬度23度41分5秒,位于榕江北河玉湖堤段左岸。该处地形由自然山坡地延伸至榕江北河形成,属无堤防河段。该地距离榕江北河约20米,地平线高于榕江北河岸历史最高水位,且该点地处榕江北河背水一侧,垃圾日产日清,污水及时收集处理,不会对河道造成影响。属村公益性设施。

  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实施河湖“四乱”问题分类清理整治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19﹞539号)的有关规定,该建筑物暂定为历史遗留问题。我镇已制定整改方案,将在下一步的城镇建设计划中,在区的指导下,对该宗建筑物进行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妥善安置。目前该“四乱”问题已销号。

  5对“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完成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

  我镇已分别约谈未完成村级验收的5个村,并发出《关于要求完成农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村级验收的通知》,督促相关村尽快完成村级预验收工作。

  附件:《关于要求完成农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村级验收的通知》

  6对“玉湖镇洋边村“厕所革命”改造进展缓慢,未实现绩效目标”问题。

  整改情况:

  洋边村委会于2023年4月3日召开两委会,决定采用农民工匠法对村里不符合标准的户厕进行改造。经洋边村各经济合作社摸查,将105户困难户纳入改造名单。

  于6月19日正式开工,对农户家中的户厕进行改造。于8月30日竣工,经村级验收、镇级验收合格,现已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9月15日,已完成户厕改造目标。

  7对“玉湖镇未建立护林员管理台账”问题。

  整改情况:

  玉湖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管理组严格按照玉湖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落实执行区审计反馈信息,做好护林员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要求,20名护林员签订揭东区护林员安全生产承诺书,做好巡护工作。护林员日常进行护林巡查,由手机软件应用自动记录护林员的行走路线,并在护林工作巡查表做好巡查记录,尽职尽责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8对“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违法的违法行为监管、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关于卫片执法图斑整改不到位:分类分批进行处置,消化存量。对可完善用地手续的加紧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完善用地手续;对不可完善用地手续的依法依规进行拆除整改复耕。2023年7月3日,已对3宗2022年度卫片图斑进行拆除复耕。

  (2)关于农房摸排图斑整改不到位:建立台帐并按照国家和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关处置政策要求处置,目前相关图斑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存量台账。制定并印发《玉湖镇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各村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让广大农民和乡村干部,努力筑牢思想防线,多次对村干部进行宅基地审批工作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厘清审批流程和思路。

  (3)加强违法用地巡查监管,及时制止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压实村两委属地责任,对本村内涉嫌违法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上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4)玉湖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反馈的问题,落实镇执法办、消防队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生产的日常监管,要求企业认真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5)我镇严格落实全面落实林长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一是制定《揭东区玉湖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玉湖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林长,镇长任林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林长,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划分分片管理区域,镇设立林长办负责日常工作。村级也相应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确保林长制落地落实。二是镇、村两级林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巡林,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加快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压实责任到人,按照上级的要求,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护林员队伍,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护林员负责。

  (6)加强行业监管,严打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监管、河湖“清四乱”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河水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7)我镇将压实村两委属地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做通村民思想工作。克服困难,分类分批进行处置,争取年底前完成任务。

  9对“撂荒耕地复耕任务目标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给我镇复耕复种任务目标351亩(根据村实际情况,村级无法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目标),截至4月21有湖岗、姑山、汾水、新寮、洋边报2023年有计划复耕,复耕亩数为97.16亩。

  自审计反馈意见后,我镇督促各村摸清实情底数,找准撂荒原因,制定行之有效措施,有效推动土地撂荒问题解决,精确开展复耕复种。截至2023年7月27日,已有新寮村复耕28.05亩,马料堂村复耕15亩,洋边村复耕35.43亩,合计复耕78.48亩。接下来我镇将采取措施,要求各村落实完成复耕复种任务目标。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防止耕地“撂荒”。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耕地撂荒等问题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三)坚持因地施策。坚持荒地整治落实到镇、到村、到户、到地头,及时研究解决耕地摆荒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具体措施。

  10对“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为确保我镇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我镇已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

  (1)我镇于2022年4月份制定《玉湖镇查控新增占耕违法行为责任问责办法(试行)》、2022年5月份组织各村制定《用地建设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引导村民合法合规用地,压实各级管控责任,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切实保护耕地;

  (2)自2021年起省市区镇已没有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今后我镇将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1对“玉湖镇污水管网工程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人工湿地未能充分发挥其污水净化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约谈镇村相关责任人,并落实属地村对该人工湿地补种水生植物,目前已补种完成,下来,将落实人员加强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全心抓整改,完善机制重长效

  区审计局反馈整改落实意见对我镇干部职工的思想产生了极大的震撼,也在干部职工当中产生了积极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全镇的问题整改工作。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审计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措施,确保整改彻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审计反馈的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同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二)强化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围绕区审计局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主动认领,结合各部门实际,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到位,深刻查摆、求深求细,坚决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确保每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市委、区委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排查我镇工作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我镇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做到老问题得到整改、新问题得到预防,确保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管理水平

  我镇将以此次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着力做好审计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发挥好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工作,努力提高全镇管理水平,推动全镇各项工作绩效达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玉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