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乡镇指挥协调机制,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经研究,现对白塔镇公共服务委员会组织架构、职责定位、社会参与、运行机制进行规范优化。
一、领导架构
主 任:钟浩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张克森 副镇长
吴雁华 副镇长
成 员:卢文花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卢烁铭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许浩凯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
洪喜青 镇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荣鹏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为公共服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业务接受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公共服务委员会是本镇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放管服”、“数字政府”改革等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平台,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贯彻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辖区内行政审批协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权责清单管理等工作,统筹指导本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开展事务性工作。
(二)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统筹辖区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三)统筹协调镇级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统筹辖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信创应用等安全保障工作,监督管理镇级电子政务外网、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四)统筹组织受理国办、省府办、市12345和县级派发的举报和投诉,统筹指导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作。
(五)统筹指导社会救助和兜底保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事业、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及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工作。
(六)统筹指导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村(居)民自治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统筹组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权益维护、抚恤优待、烈士褒扬、拥军优属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指导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
(八)统筹指导本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的日常运作,监督指导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推进城乡区域化党建工作。公共服务办公室作为本镇公共服务统筹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窗口、数据的抓手,原则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要求进驻的镇级依申请政务事项,需通过公共服务办公室落地后再推广到其他渠道或终端,确有困难不纳入公共服务办公室管理的,需由本镇公共服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县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呈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九)对公共服务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审议,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本镇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对本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统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三献”和“三救”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以及本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运作机制
(一)工作规则
白塔镇公共服务委员会在本镇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县级各对口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工作。公共服务委员会按照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进行运作。
(二)会议制度
1.建立公共服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有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公共服务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提请召开会议。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公共服务办公室与其他成员单位会商确定。
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议会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公共服务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执行,并抄送上级有关对口部门。
2.建立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会议制度。对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由公共服务办公室视情况召集工作会议,共同协商解决有关事项。
(三)协调程序
1.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协商解决的事项,由公共服务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对于公共服务办公室召集协商不统一的,提交公共服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审议。必要时,可上报乡镇党委研究。
3.对于无法协商解决而需上级支持的问题和事项,报请县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县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搭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平台。
中共白塔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