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揭东区保障性住房(清华园项目)分配方案的批复》(揭东府函【2017】336号),经申请、调查、初审、复审和信息核查,现将清华园公租房申请对象名单(及申报条件状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7天;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地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3266290.
揭东区房产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揭东区清华园公租房申请对象名单(及申报条件状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