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你单位委托揭阳市诚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揭东区龙尾镇污水处理厂(1000m3/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揭东区龙尾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揭阳市揭东区龙尾镇下东侧揭东区龙尾镇污水处理厂厂界北侧龙珠村段卅岭水右岸(地理坐标为E116°9'19.120",N23°34'23.470")。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建(补办),排污口分类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采用直径300mm塑料管),排污口设计规模为1000m3/d,服务范围为龙珠(老龙、上致、下致、大山湖、新龙、羊角)等村落,污水直接受纳水体为卅岭水(榕江南河一级支流)。排污口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浓度≤40mg/L、NH3-N排放浓度≤5mg/L、TP排放浓度≤0.5mg/L;CODcr排放总量为14.6t/a、NH3-N排放总量为1.825t/a、TP排放总量为0.1825t/a。
二、审查意见
根据论证报告的分析、论证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排污口按照论证报告所列的性质、设计规模、地点进行设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论证报告的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管理,须在入河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并按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三)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标准、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
抄送: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揭东区农业农村局,龙尾镇人民政府,揭阳市诚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26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