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公告
目录组配分类: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
文号 |
审批
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揭东区磐东顺燕五金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60万套不锈钢餐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市环(揭东)审〔2026〕11号 |
2026/4/9 |
通过 |
揭阳市揭东区磐东顺燕五金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
揭阳市揭东区磐东街道科技大道以西河中村寮池西片1号 |
2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胜华餐具加工厂年产不锈钢餐具800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市环(揭东)审〔2026〕12号 |
2026/4/9 |
通过 |
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胜华餐具加工厂 |
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月南村阳美工业区30号、38号 |
3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市环(揭东)审〔2026〕13号 |
2026/4/9 |
通过 |
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
揭阳市揭东区夏新路和滨江路交汇处西北角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地址:揭东区金溪大道矿山路段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3295831
日期:2026年4月13日
附件: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揭东区磐东顺燕五金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60万套不锈钢餐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胜华餐具加工厂年产不锈钢餐具8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