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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市区磐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揭市环(揭东)审〔2026〕22号
目录组配分类: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02











揭阳市磐东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委托广东德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揭阳市区磐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揭阳市区磐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磐东街道南河溪南河村河段右岸(地理坐标为E116°18′6.16″N23°32′24.15″)。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建(补办),排污口分类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采用直径600mm钢筋混凝土管),排污口设计规模为10000m3/d,服务范围为磐东街道城西村、城南村、浦东村、河中村、溪墘村、南河村、沟美村等村落,污水直接受纳水体为南河溪(榕江南河一级支流)排污口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浓度40mg/LNH3-N排放浓度5mg/LTP排放浓度0.5mg/LCODcr排放总量为146t/aNH3-N排放总量为18.25t/aTP排放总量为1.825t/a

二、审查意见

根据论证报告的分析、论证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排污口按照论证报告所列的性质、设计规模、地点进行设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论证报告的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管理,须在入河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并按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三)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标准、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62

抄送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揭东区农业农村局,磐东街道办事处广东德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266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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