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足尔斯工贸有限公司塑料造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足尔斯工贸有限公司塑料造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东区金溪大道矿山路段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3295831
传
真:0663-32683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足尔斯工贸有限公司塑料造粒建设项目 |
揭阳市足尔斯工贸有限公司 |
揭阳市揭东区磐东街道河中村科技大道中段圣得固公司北侧第一间 |
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磐东街道河中村科技大道中段圣得固公司北侧第一间,占地面积6894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造粒,建成后年产PVC塑料粒50吨、PE塑料粒50 吨和再生PP塑料粒 2000吨、再生PE塑料粒1300吨、再生EVA 塑料粒800吨、再生 PVC塑料粒3000吨、再生PS塑料粒900吨。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废塑料清洗工序。 |
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磐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水和喷淋水投加絮凝剂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治理:项目非甲烷总烃、臭气和颗粒物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各噪声源采用隔声、减震、消声等治理措施。
4、固废处置:生活垃圾、喷淋沉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过滤网交由物资回收机构回收
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储存在危废间,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