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巨塑环保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巨塑环保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东区金溪大道矿山路段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3295831
传
真:0663-32683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巨塑环保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粒项目 |
揭阳市巨塑环保有限公司 |
揭阳市揭东区白塔镇红塔工业园A15厂房 |
广东东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项目代码2509-445203-16-05-717326)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白塔镇红塔工业园A15厂房,租用已建厂房,占地面积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废塑料再生造粒,分二期建设,一期年产再生塑料粒2500吨,二期年产再生塑料粒2500吨,二期建成后全厂年产再生塑料粒5000吨。本项目原料主要来源为国内塑料制品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PP、PE、ABS、PS塑料的碎料和边角料(不涉及进口废塑料、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农药等污染的废塑料的再生利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产生生活污水;喷淋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破碎、清洗、甩干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破碎、清洗工序,不外排。
2.废气治理:项目造粒车间为密闭车间,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等离子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废气处理效率符合要求、排放浓度稳定达标。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车间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回用生产,废滤网(含废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及沉渣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油、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储存在危废间,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