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昆高速公路埔田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目录组配分类:通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昆高速公路埔田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东区金溪大道矿山路段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3295831
传
真:0663-32683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汕昆高速公路埔田互通立交改造工程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揭分公司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 |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项目代码:2307-445203-18-01-448951)位于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建设内容为:新建匝道总长为2.49km,新建匝道桥梁516.3m/7座。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互通范围主线维持既有设计速度100km/h,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33.5m;匝道设计速度40km/h,新建单向单车道匝道、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和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0.5m~15.5m。项目总投资为20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83万元。 |
1、施工期:废水:跨河桥梁的施工宜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桥梁水下部分施工并采用钢围堰工艺;施工场地及大临设施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废气:在施工场界设置施工围挡,采取洒水抑尘、遮盖等抑尘措施,距离保护目标较近路段合理安排路面铺设沥青施工施工时间。噪声:优化施工工艺和设备选型、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进出管理。固废:土石方全部回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可能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转移至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2、运营期:废水:车田河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配备应急物资,依托汕昆高速已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抽吸外运,不外排。噪声:采用为低噪声路面,设置声屏障、加强交通噪声管理、设置限速标识。固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