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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评价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4-11-03 |
、审批事项基本资料 |
审批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 审批事项类型(■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是否有子项:(□是■否)分几个子项: 子项名称(每个子项单独列出一张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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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流程 |
存在审批环节 |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其他(可以另附纸张描述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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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特殊环节 |
□听证□检测□检验□检疫□招标□拍卖□鉴定■专家评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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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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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审批内容 |
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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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办需提供资料 |
建设项目重大变化情况或重新审核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报告、原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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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表格 |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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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事项设定的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四条;(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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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批条件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或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超过5年的,建设单位提交原批准资料,经环保部门现场勘查,确定是否重新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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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批受理机关 |
揭东区环境保护局规划与生态保护股。 |
9、审批决定机关 |
揭阳市揭东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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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批程序 |
建设单位提交原批准资料→环保部门现场勘查→确定是否重新评价→主管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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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时限 |
规定办结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 |
无,无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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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颁发证照效力 |
取得批复后方可重新投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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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行政审批收费 |
□是 ■否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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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15、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
□是 ■否 |
16、审批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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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审批办理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
揭阳市揭东区金溪大道中段区环保局三楼,联系电话:3295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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