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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评价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5-02-04 |
2015年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阳市裕丰工贸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30万吨金属制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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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环审【2015】001号 |
20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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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揭阳市裕丰工贸有限公司 |
揭东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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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银炜食品机械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联操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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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环审【2015】002号 |
2015-1-29
|
通过 |
广东银炜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揭东锡场镇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揭阳市环保局或揭东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东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揭东县金溪大道矿山路段区环保局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663—329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