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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评价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5-07-21 |
2015年5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阳市宝太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
揭东环审【2015】014号 |
2015-5-6 |
通过 |
揭阳市宝太实业有限公司 |
揭东开发区七喜路 |
2 |
广东热金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温工业陶瓷及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揭东环审【2015】014号 |
2015-5-12
|
通过 |
广东热金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揭东206国道北侧西一路 |
3 |
广东白石实业有限公司塑料模具车间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揭东环审【2015】015号 |
2015-5-20
|
通过 |
广东白石实业有限公司 |
揭东开发区朝阳大道东侧 |
4 |
广东白石实业有限公司高端塑料制品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揭东环审【2015】016号 |
2015-5-20 |
通过 |
广东白石实业有限公司 |
揭东开发区朝阳大道东侧 |
5 |
揭阳市裕丰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5500头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
揭东环审【2015】017号 |
2015-5-20
|
通过 |
揭阳市裕丰畜牧有限公司 |
揭东埔田镇南湖村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揭阳市环保局或揭东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东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揭东县金溪大道矿山路段区环保局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663—329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