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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评价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12-10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西四横路西段(金叶路—缶灶东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揭东环审[2016]041号 |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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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揭阳市揭东公共事业局 |
城西金叶酒店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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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揭东区玉湖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 |
揭东环审[2016]042号 |
201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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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揭东区玉湖镇水利所 |
揭东区玉湖 |
3 |
缶灶东路(金格南路—西四横路西段)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揭东环审[2016]044号 |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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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揭阳市揭东公共事业局 |
城西金叶酒店北侧 |
4 |
金格南路(金叶路—缶灶东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揭东环审[2016]045号 |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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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揭阳市揭东公共事业局 |
城西金叶酒店北侧 |
5 |
揭阳华盛源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陶瓷餐具 |
揭东环审[2016]046号 |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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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揭阳华盛源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
玉滘陶瓷工业园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揭阳市环保局或揭东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东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揭东县金溪大道矿山路段区环保局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663—329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