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揭阳市鸿顺发种养有限公司沼气工程
揭东环验【2014】30号
2014年11月14日
通过
揭阳市鸿顺发种养有限公司
揭东区新亨镇
2
揭阳市鹏海钢业有限公司不锈钢压延加工项目
揭东环验【2014】31号
2014年11月24日
揭阳市鹏海钢业有限公司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揭阳市环保局或揭东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东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揭东区金溪大道矿山路段区环保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3-3295832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