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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揭市环(揭东)罚〔2026〕4号
目录组配分类: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6-02-28



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

住 所: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桥头村铁路顶地段中德金属生态城一幢27

法定代表人:成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MA4UKTRT9C

根据202511101223对你单位的检查监测,你单位排放的焚烧废气中,二噁英类毒性当量质量浓度均值为0.16ngTEQ/m³颗粒物折算浓度为43.3mg/m³分别超过你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0.1ngTEQ/m³30mg/m³0.60.44倍,构成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在你单位排放的焚烧废气中检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汞及其化合物和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你单位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202625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揭市环(揭东)罚告字〔20268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指出你单位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告知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及依据,同时明确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申请听证,或者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途径、时限,及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情形。

规定期限内,你单位没有申请听证,没有提出陈述、申辩,于202626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请求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申请》和《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我局执法人员当日即进行核实,确认你单位自生态环境部门检查监测后,即组织技术力量对焚烧炉废气净化设施排查维护,对仓室箱体除锈补焊,更换除尘布袋,并于20251129日委托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测得焚烧炉废气二噁英类浓度均值为0.014ngTEQ/m³(达标)2026113日委托广东联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测得焚烧炉废气颗粒物浓度6.2mg/m³(达标),已经改正违法行为,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情形。202629日,我局同意你单位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申请。2026212日,你单位在《揭阳日报》刊登了《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公开道歉并作出守法承诺。

上述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监测报告》(华环检测字〔二噁英〕2025295号)、《检测报告》(广环检字【2025A1226A号)、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节选)和现场照片、视频,揭市环(揭东)罚告字〔20268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及送达回证,《揭阳日报》第11920期第07版等证据为凭。

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规定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揭阳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进行裁量,对你单位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罚款金额按《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第三章第四项之二裁量标准及本案情节计算所得数额降低30%罚款金额=裁量百分值总和×100万元×1-30%=10%(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裁量起点)+ 3%(超标因子数目为2个的裁量权重)+ 25%(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裁量权重)+ 0%(排放口处于一般区域的裁量权重)+ 0%(大气超标排放时期敏感程度为一般期间的裁量权重)+ 2%(超标情况为“超标3倍以下或超量30%以下”的裁量权重)+0%(近二年同类违法行为1次的裁量权重)]×100万元×1-30%=40%×100万元×70%=28万元决定你单位处以罚款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非税收入罚没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罚款,并将缴款凭据提交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榕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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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地址:揭东城区金溪大道中段 电话:32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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