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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环(揭东)罚〔2026〕1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录组配分类: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6-07-16



广东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9号路与10号路交界处A厂房之101

法人代表:陈新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1MADAEC4M4X

经我局2026416查实,你单位作业区堆放有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堆放场所没有采取防腐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建设要求,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6.1.1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6.1.2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的要求,构成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防护措施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6416日制作的《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在你单位现场拍摄照片11张和录像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2026416日提取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违法主体信息。

32026416日制作的《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1份,确定送达地址。

42026416日你单位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法定代表人陈新乐和员工吴泽秀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吴泽秀系受你单位委托配合调查并签署文件。

52026416日提取你单位废电力设备、废通信设备、废电缆回收拆解,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项目环评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意见以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单位具有的环保相关手续。

62026417日制作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及2026417日送达回证3份,证明已依法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72026430日制作的《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登记表》1份、《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调查询问笔录》1份,在你单位现场拍摄照片2张、提取过磅单5张,提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份,证明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行为。

82026417日,在全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和信用揭阳平台截图各1张,证明你单位首次违法、无同类违法行为。

9、我局调查人员行政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我局调查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你单位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防护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规定。

202672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揭市环(揭东)罚告字〔202617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指出你单位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告知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及依据,同时明确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申请听证或者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途径、时限,及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情形。

规定期限内,你单位没有申请听证,没有提出陈述、申辩,也放弃了申请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权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裁量,对你单位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防护措施的行为,罚款金额按《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第四章第十八项裁量标准及本案情节计算罚款金额=裁量百分值总和×100万元,裁量百分值=10%裁量起点)+0%涉及危废数量2吨以下的裁量权重+0%近一年同类违法行为情况的裁量权重)+0%整改情况为限期内改正的裁量权重)=10%,罚款金额=10%×100万元=10万元,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非税收入罚没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罚款,并将缴款凭据提交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榕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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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713

















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地址:揭东城区金溪大道中段 电话:32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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