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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环(揭东)罚〔2026〕2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录组配分类: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6-08-21



揭阳市竞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住 所:揭阳市蓝城区磐东溪墘社区宅沟片

法定代表人:李浩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MA4UKLXQ0R

你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明确规定:生活污水应通过专用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排放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雨水排放口(DW003)仅用于雨水排放。2026523日,我局现场检查查实,你单位二楼、三楼产生的生活污水未通过许可规定专用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排放,擅自接入雨水排放口(DW003)外排,污染物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6523日制作的《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局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现场查实你单位生活污水接入雨水口排放的违法事实

22026523日提取你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各1份,确认违法主体信息。

32026523日提取你单位年加工生产钢珠滑轨12000吨电泳项目环保备案函、排污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各1份,证明排污许可证明确生活污水、雨水排放口的使用及排放去向要求

42026524日制作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份及2026524日送达回证1份,证明已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52026625日制作的《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现场检查登记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局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现场照片1张,证明你单位已改正违法行为。

6、我局调查人员行政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我局调查人员有执法资格

你单位擅自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染物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

202683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揭市环(揭东)罚告字〔202627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指出你单位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告知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及依据,同时明确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途径、时限,及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情形。

规定期限内,你单位没有提出陈述、申辩,于202684日向我局提交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申请,并于2026812日在揭阳日报(第12101期第06版)登报公开道歉并作出守法承诺。经我局核实,确认你单位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揭阳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规定的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情形。

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规定,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揭阳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进行裁量,对你单位擅自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染物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行为罚款金额,按《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第八章二十九项裁量标准及本案情节裁量计算数额的50%减轻处罚,降低后的罚款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额处罚。你单位排放口所在区域为环境敏感区或限批区以外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种类为生活污水(非有毒有害污染物属于B类水污染物,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原裁量告知拟罚款35000.00元,35000.00*1-50%=17500.00元,低于法定最低2万元罚款额。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非税收入罚没缴款书”到银行缴款,并将缴款凭据提交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榕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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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地址:揭东城区金溪大道中段 电话:32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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