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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4-12
关于调整揭阳市揭东区第三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揭东发改函[2021]41号


关于调整揭阳市揭东区第三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揭阳市揭东区第三中学:

你校《揭阳市揭东区第三中学关于提高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对你校学生住宿成本监审的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住宿费标准由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调整为390元;

二、本收费项目标准自2021年春季起执行,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管理事项应严格按照粤发改规〔2018〕14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你校接文后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此复!

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办、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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