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文号: | ||
---|---|---|---|
目录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时间: | 2022-06-22 |
揭东发改函〔2022〕63号
揭阳市揭东区光正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我校2022年秋季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对揭阳市揭东区光正实验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学费(含教科书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1800元。
二、同意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对符合安全条件入住的学生宿舍,住宿费小学、初中每生每学期1700元。
三、上述学费标准包含政府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你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须扣除政府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学费的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四、学校收费项目、其他管理事项应严格按照粤发改规〔2018〕14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请你校接文后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教育收费公示等各项制度,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