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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动态 发布时间: 2021-05-11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及2019届服务期满支扶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3号)精神,切实做好招募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乡村振兴等工作,着力推进2019届服务期满支扶学生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招募往届高校毕业生支扶工作

  (一)招募流程

  招募对象:回到揭阳生源地的往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21日18:00。

  报名网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www.szyf.org.cn,以下简称专题网)。

  报名方式:

  (1)个人登录专题网站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广东省2021年 “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段内,审核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前,报名人员可使用注册账号登录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相关信息,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注意事项:报名往届毕业生于5月20日下午18:00前提交报名所需纸质材料到相关受理报名机构,逾期不再受理缺少纸质材料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齐全完整的相关材料提前上报,以便审核机构及时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确认:

  (1)通过省、市报名材料审核的学生,需按省的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专题网站,确认如被招募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

  (2)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受理报名机构:市人才交流管理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其他内容和要求详见省专题网站发布的《广东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

  (二)报名受理和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负责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作为加快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推进计划实施。要落实具体部门负责接受符合条件的当地生源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人岗匹配”的原则,认真对照岗位需求和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具体岗位需求条件详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公告。

  资格审核内容及要求:落实专人,严格按《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附件1)进行审查,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特别是《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附件2)涉及的十一项内容。

  二、着力推进2019届服务期满支扶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

  2019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今年服务期满,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考核及期满服务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2019届“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支扶学生结合本人在支扶期间的履职情况,品德表现及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全面总结,服务单位和所在地人社部门做出相应客观的评价。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粤人发〔2007〕259号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于6月中旬前对2019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期满考核,认真填写《广东省“三支一扶” 服务考核鉴定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再通过机要件转移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二是切实做好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扎实推进“原服务单位留用一批,事业单位招聘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一批”的“三个一批”就业服务模式,促进期满人员的就业创业。各地要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9〕3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7〕25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编制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工作要求

  (一)关于招募工作。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务必于5月21日上午10:00前按要求将资格审核的纸质材料送达市人才交流管理局,上报的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市人才交流管理局负责审核并网上确认,生成并打印我市往届毕业生报名名单汇总表,连同相关纸质材料于5月31日前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关于调剂补录工作。6月18日开始,省系统将调剂递补人员。对无法递补调剂人员的空缺、公示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情形,导致全市空缺岗位达到全部招募岗位10%以上,经省 “三支一扶”办同意后进行补录,各有关县(市、区)人社局可在报名成功且提交了合格《体检表》的人员中进行遴选,遴选要坚持向香港、澳门、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倾斜,向硕士研究生倾斜,向国内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倾斜的原则,确保完成招募计划。遴选后的名单与岗位由所在有关县(市、区)人社局正式公文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办,补录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三)关于期满考核安置工作。请各有关县(市、区)人社局于6月30日前完成2019届“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并报送《2019年揭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鉴定名册》(附件3),提交学生每人2张彩色2寸红色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相片不按要求提交不予发证)。于7月15日前报送《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安置名册表》(附件4),8月15日前报送服务期满尚未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名单。上述相关表格及材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yssyk@163.com)。10月31日前组织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为每名期满未就业“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2个岗位推荐其就业,11月20日前完成期满服务人员信息核查,确保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

  报名咨询电话:8232520、8220380

  地    址:市区建阳路中段原劳动保障大楼

  附件:

  1.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2. 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

  3. 2019届揭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鉴定名册

  4. 2019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安置名册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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