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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1-12
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3年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43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统筹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制订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等十大民生工程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着力打造“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促进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切实维护全省就业局势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23年有序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广泛搭建线上线下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提高供求对接匹配效率,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问题,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三、活动安排

  (一)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2023年1-3月,以辖区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疾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为服务对象开展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业创业、兜底安置等就业帮扶。

  (二)春运组织有序流动。2023年春运期间(1月7日至2月15日),组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深入基层和企业摸清返乡返岗农民工的数量、时间、流向和节后返粤就业意向以及企业生产用工变化情况,并有针对性的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权益维护等服务,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

  (三)南粤春暖稳就业促发展特别行动。2023年1-3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新入粤求职人员、转岗换岗人员、新成长农村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等群体和用工企业,组织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活动,通过形式多样、贴近服务对象的招聘活动,广泛搭建供求对接平台,促进求职者和招工企业实现快速匹配。

  (四)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2023年3-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组织职业指导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面向各类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形势分析、政策引导、培训指引、求职招聘指导等服务,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职业指导制度、队伍和基础能力建设,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用工稳定性,促进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五)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3年3-5月和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六)民营企业招聘月。2023年4月,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七)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3年5月21日全国助残日前后,以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通过开展情况摸查、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优化就业服务等,集中发布一批适残岗位,组织一些活动,扩大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机会,帮扶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八)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3年5-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搭建全国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同时发布职业指导云课堂和职业技能云培训,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

  (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2023年7-12月,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为重点对象,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求职需求,开展政策落实、权益保护、困难帮扶系列服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金秋招聘月。2023年10-11月,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工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

  (十一)职引未来--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4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组织发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就业服务。

  (十二)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2023年1-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本地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重点用工企业、重点“四上”企业、大型骨干企业、重点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组织开展云招聘、直播带岗、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活动,加大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力度。

  (十三)“南粤家政”对接行动。2023年1-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面向家政服务企业搭建供求对接平台,因地制宜举办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省内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举办供需洽谈会、推介会等,促进市场供求有效匹配。

  上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知(或实施方案)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订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要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和目标要求。要结合本地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本地化专项服务活动,合理分配好各类资源,统筹做好各项活动安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要强化经费保障,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省市联动。省厅计划与地市联合组织举办部分活动启动仪式或现场对接活动(意向联合地市名单见附件1,如有调整,以各项活动正式通知为准),进一步扩大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影响力。请相关地市主动对接联系,精心谋划推进,提前做好活动安排,组织落实过程中如遇到困难,请及时反馈省厅,省厅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

  (三)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防止招聘环节就业歧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及时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有序组织线下活动,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梳理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通过政策解读、专家访谈以及发布就业政策微课堂等形式,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要重点打造“职引未来”青年就业服务品牌,丰富内容和形势。要制作并向社会公开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并提前做好活动预告。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活动及服务成效,向社会传递强信心、暖人心的人社好声音。

  (五)加强情况报送。各地要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上报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招聘活动中的求职、招聘、招聘会信息,要及时向国家、省归集上报,便于国家、省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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