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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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5-06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揭科函〔2023〕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为揭东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二)单位规模。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三)研发投入。申报单位须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1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申报单位 为高校、科研院所的,近3年内在本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申报单位应承诺经认定后,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不少于100万元。

  (四)科研成果。申报单位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具在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在本领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

  科研条件。申报单位具有相对集中的工程试验用房和场地,具备开展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 1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数不少于10人, 其中具在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人员总数的20%

  管理机制。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倾斜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研发设备原值和专职科研人员数可纳入条件(五)核算,所占比例应低于依托单位所占比例或基本相当;依托单位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人员总数的10%

  、申报方式

  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ov.cn/jy/login/)线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3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分两个批次定期进行。

  第一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7时

  第二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7时

  四、其他要求

  其他申报要求请参阅附件(附件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到邮箱jdkj3263125@163.com下载,密码:3263125)。

  联系人:杨灵芝             联系电话:0663-3263125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3年5月4日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