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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组织信息 发布时间: 2017-09-04
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6年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2016630日以前经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一)年检时间: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17531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报送工作。

(二)年检程序:

1.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登陆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jyjd.npo.gdnpo.gov.cn/),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即可填写2016年度工作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填报相关内容。

2.审计事项:财务会计报告要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审计内容要反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变动、履行登记手续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3.材料报送: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网上报送,待网页显示年检结论后,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一式两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一式一份),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送交揭东区民政局基层股加盖年检印章,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结果公告

2016年度年检结论和年度工作报告在揭阳市揭东区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抽查审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3-3277948

    址: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二楼基层股

 

 

揭阳市揭东区民政局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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