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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6-10-31
关于揭东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9月26日在揭东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揭东区审计局局长  江少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揭东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对揭东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审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打造‘四化’融合示范区,建设美丽幸福新揭东”核心任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加强对财政资金全口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民生和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2015年,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3个,查出违规金额13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625万元,应上交财政90万元(已全额上交财政),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46条,提交审计报告和信息简报29篇。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较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3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6%,加上转移性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和债务转贷收入,总收入361,15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7,790万元,完成预算的97.32%,加上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还本支出,总支出303,49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7,66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上级专项资金57,565万元、净结余98万元。

2015年,区财政部门能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但审计中也发现有下列问题:

1. 未按规定计提缴存农业土地开发资金546.80万元。

2. 非税收入未严格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和核算,少列一般预算收入2,573.34万元。

3. 压减基金预算支出8,783万元。

4. 未安排拨付上级专款11,629.27万元。区财政局2015年末账面挂存未安排拨付上级专款11,629.27万元。

另外,还存在财政预算未能按规定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没有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低于30%等问题。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5年,区审计局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紧跟“三公”经费公开步伐,加强对部门“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5年,共完成对19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个单位存在未缴纳有关税费12.12万元;2个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40.86万元;7个单位存在超范围大额使用现金100.84万元;1个单位存在经费超支占用专项资金89.56万元;1个单位存在违规收取支持经费6.50万元;3个单位存在财政列支挂账5,283.71万元;3个单位存在压减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00.92万元;9个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取得发票51.32万元;6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32.46万元;1个单位存在支出未及时进账32.41万元;3个单位存在收入核算不规范120.51万元。另外,还存在部分单位对专项资金未设专账管理,与自身经费收支混在一起,出现行政经费占用部分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对揭东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揭东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共筹集资金3,638.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1,964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90万元,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8.35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53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3.46万元。审计结果反映,揭东区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审计提出加强工程监管力度和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等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能够重视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四、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5年,开展对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房产管理局、区人民医院、云路镇卫生院等5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从审计的情况看,上述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2个单位存在违规收费2.63万元;1个单位存在公有住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未上缴国库31.42万元;1个单位存在违规收取支持经费41万元;1个单位存在未偿还职工集资款416.60万元;2个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97.06万元;4个单位存在超范围大额使用现金53.77万元;5个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取得发票38.60万元;2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145.40万元;1个单位存在收入核算不规范60.86万元。

针对财政预算管理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项目审计、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者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针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认真跟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大部分单位能认真分析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上缴应当上缴的收入,积极筹措资金拨付各项未拨专款,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较好地落实整改工作。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严格控制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度和程序审批、支拨财政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避免闲置沉淀。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对部门单位分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推进改革、民生保障、社会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继续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各单位领导干部及财会人员应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现金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等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