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索引号: 文号:
目录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9-28
关于揭东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9月28日在揭东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

揭东区审计局局长  江少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揭东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6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2016年,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4个,查出违规金额11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001万元,应上交财政42万元(已全额上交财政),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条。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较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和债券转贷收入,总收入3702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9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6%,加上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还本支出,总支出31513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5133万元,全部结转下年度使用。

为确保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区财政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强化组织收入管理,夯实财力保障基础。强化协调组织,分解下达各月序时收入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强化税源管理,做强做大税基,坚持依法征收;强化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有效增加契税收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效增加非税收入。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相关实施文件,集中有限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生水利、环境保护、公共文化事业、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资金需要。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提升发展制度优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协调推进“营改增”改革全面试点,协调国、地税部门做好试点改革准备工作,积极应对体制过渡期政策,加强改革过程中的财税收入动态监测分析,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同时,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工作。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能认真组织整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整改和纠正。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能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非税收入未严格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和核算,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61.43万元。区财政局综合规划股2016年末挂存应缴国库专项收入104.39万元、应缴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918.26万元、应缴国库罚没收入1329.58万元、应缴国库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65万元、应缴国库其他收入3885.55万元,上述各项合计6261.43万元,未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未安排拨付上级专款45499.76万元。区财政2016年末账面挂存未安排拨付上级专款45499.76万元。

(三)未能按规定拨付教师培训专项经费。2016年区财政预算安排中小学教师专项经费623.87万元,2016年未拨付。

(四)没有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2016年没有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五)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低于30%。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区审计局共完成对24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履职,做到守法尽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有3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55.21万元。

(二)有1个单位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114.12万元。

(三)有1个单位工程项目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标和没有履行立项审批手续1项,涉及金额180万元。

(四)有1个单位用地手续不完善,涉及土地面积11.02亩。

(五)有1个单位未经批准追加项目投资,涉及金额43.98万元。

(六)有7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752.50万元。

(七)有1个单位工程结算没有通过财政部门审核,涉及金额71.34万元。

(八)有1个单位修缮工程项目承建方不具备相关资质,涉及金额62.97万元。

(九)有1个单位2个市政工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便开工。

(十)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一)有1个单位违规收取宣传活动经费6.80万元。

(十二)有14个单位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701.63万元。

(十三)有11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406.82万元。

(十四)有4个单位财政列支挂账,涉及金额2118.85万元。

(十五)有3个单位压减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涉及金额2746.08万元。

(十六)有1个单位未及时安排拨付上级专款101万元。

(十七)有12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85.82万元。

(十八)有1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开展对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云山殡仪馆、区接待服务中心、原区工商局、原区质监局等5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从审计的情况看,上述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有1个单位改扩建征地未取得建设用地指标,涉及土地面积126.98亩。

(二)有3个单位未严格实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157.92万元。

(三)有1个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便开工。

(四)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涉及金额413.64万元。

(五)有1个单位未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六)有5个单位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449.60万元。

(七)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26.52万元。

(八)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38万元。

(九)有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上述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者)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针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认真跟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大部分单位能认真分析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上缴应当上缴的收入,积极筹措资金拨付各项未拨专款,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较好地落实整改工作。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改进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严格控制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度和程序审批、支拨财政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

(二)控制行政成本,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对部门单位分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关系到推进改革、民生保障、社会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

(三)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围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继续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同时,应科学计划,统筹使用好存量资金,避免安排的资金又形成新的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各单位领导干部及财会人员应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管理、现金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等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主动作为,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