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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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1-02
关于揭东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30日揭东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会议

揭东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  邱树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揭东区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0年,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4个,查出违规金额6244.35万元,应上交财政金额6110.0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8340.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资金统筹,发挥了财政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支撑作用,我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化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努力组织预算收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主动应对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

  ——加快预算执行,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全年统筹安排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资金6.54亿元,用于支持全面实现脱贫攻坚,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有效配置。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坚持“先谋事后排钱”原则,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不断规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促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促进工作有效落实。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据统计,截至2021年7月末,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71条,已整改到位66条,整改完成率92.96%;制定和完善制度2项。

  一、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决算草案反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09099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400745万元和政府债券收入33832万元)、总支出55711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51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6488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35772万元和政府债券收入61638万元)、总支出20666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98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0万元、总支出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3595.5万元、总支出75102.7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507.29万元,加上年初结余38167.4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6660.1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85.25万元。

  (二)少列财政收入9759.77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缴存在问题。一是未及时征缴5862.01万元。二是不合规收费151.71万元。

  (四)未及时拨付上级专款52027.19万元。

  (五)未按规定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62.02万元。

  (六)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197.33万元。

  (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消化。

  (八)超范围安排使用教育费附加144万元。

  (九)新增债券资金16283.49万元沉淀在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

  (十)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核拨使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

  (十一)国库运行风险情况方面存在问题:库款保障水平较低,财政运转困难;挤占专项资金15152.65万元。

  (十二)省以下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方面(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存在问题:未能按规定期限下达财政专项资金;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总体进展较慢;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支付聘用教师的工资津贴,涉及金额702.1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4.3万元;未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十三)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存在问题: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361.20万元;未按规定足额安排预备费;代编预算执行率低。

  (十四)“三旧”改造项目无偿移交政府的公益性用地不符合规定。

  (十五)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困难群众救助和优抚抚恤补助金3.68万元。

  (十六)1个项目未按规定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十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

  (十八)区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利息收入3.47万元未及时上缴。

  (十九)区医保局超额拨付8个镇(街道)、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医疗周转金311万元。

  (二十)镇级医保经办机构收入户未及时清缴,涉及金额1.3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49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现数据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一级预算部门能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注重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一)区工信和科技局、民政局、区委政法委等3个单位存在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超两年未使用形成存量资金,未按要求清理盘活,涉及金额177.46万元。

  (二)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党校等14个单位存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25.78万元。

  (三)区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等9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以及其他费用,涉及金额244.48万元。

  (四)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37万元,审计期间已落实整改。

  (五)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环卫车维修费、保洁服务费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118.85万元。

  (六)区公路事务中心、交通局、供销社等3个单位经费历年累计超支占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965.25万元。

  (七)区司法局单位基本户开支比例大,脱离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

  (八)区市监局办公用房闲置,涉及资产原值10.07万元。

  (九)区司法局国有资产处置未经审批,未履行评估程序转让资产。

  (十)区公路事务中心2宗国有划拨土地违规处置,涉及金额49.60万元。

  (十一)区农业农村局、妇联2个单位资产未及时登记,涉及资产原值8.28万元。

  (十二)区统计局、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招商事务中心、司法局等4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及相关费用未作为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58.16万元。

  (十三)区交通局、司法局2个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不规范,涉及金额12.46万元。

  (十四)区供销社、交通局、政府办、宣传部等4个单位未设置预算会计账或预算会计账记账不及时。

  (十五)区文联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十六)区工信和科技局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53.93万元。

  (十七)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467.52万元。

  (十八)区红十字会、公路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等3个单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或建立工会组织后并未设立专户独立核算。

  (十九)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014.33万元。

  (二十)区公路事务中心、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等3个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围绕中央和省出台有关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对“三促进”专项审计;“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食品安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基本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国有房产租金减免的帮扶政策落实滞后。责任主体: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落实企业就业失业监测工作不到位。责任主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未完成及未开展“南粤家政”相关重点培训任务。责任主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家政示范社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主体:区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和科技局、市监局。

  (五)未将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纳入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主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没有足额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责任主体:区财政局。

  (七)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监控及企业周边(化工园区)公共监控数据应接入未接入省系统。责任主体:区应急管理局。

  (八)未建立24小时监测预警值守工作机制。责任主体:区应急管理局。

  (九)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满足75%的要求。责任主体:区应急管理局。

  (十)部分学校没有食品安全自查、巡查记录。责任主体:区教育局、霖磐职业技术学校、才林中学。

  (十一)部分学校未与供货商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责任主体:区教育局、霖磐职业技术学校、才林中学、云路中学、磐东街道宏远第一幼儿园、磐东街道玉都礼德幼儿园。

  (十二)个别学校小卖部没有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责任主体:区教育局、梅岗中学、才林中学、云路中学、第三中学。

  (十三)个别学校小卖部没有对损坏食品销毁或退货进行记录。责任主体:区市监局、教育局、第二中学、第三中学、梅岗中学、才林中学。

  (十四)个别学校销售“三无”产品。责任主体:区市监局、教育局、才林中学。

  (十五)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没有从业人员健康证。责任主体:区市监局、教育局、霖磐职业技术学校、云路中学、才林中学。

  (十六)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没有佩戴工作帽、口罩和工作服。责任主体:区市监局、教育局、才林中学、磐东街道宏远第一幼儿园、霖磐职业技术学校。

  (十七)部分学校食堂卫生环境较差。责任主体:区市监局、教育局、第三中学、梅岗中学、霖磐职业技术学校、才林中学。

  (十八)个别学校餐具用具没有进行消毒。责任主体:区市监局、教育局、才林中学。

  (十九)生熟原料没有分开贮存。责任主体:区市监局、教育局、梅岗中学、云路中学。

  (二十)个别学校有自备井,但未见水质检测报告。责任主体: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新亨镇五房小学、新亨镇下坝小学、埔田镇金东岭小学、霖磐职业技术学校。

  四、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4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积极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区应急管理局办公楼装修装饰和配套工程不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虚增工程款19.26万元。

  (二)区应急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访局违反规定发放补贴,涉及金额14.91万元。审计期间已落实整改5.21万元。

  (三)区应急管理局、区曲溪街道2个单位预算编制、执行不够科学、规范,涉及金额51.79万元。

  (四)区应急管理局部分单据未经审批入账报销,涉及金额23.56万元。

  (五)区应急管理局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50.95万元。

  (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曲溪街道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73.64万元。

  (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超标准收取二类疫苗费,涉及金额0.07万元。

  (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出差多报差旅费0.036万元。

  (九)区应急管理局、信访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曲溪街道等4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41.46万元。

  (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管理局、信访局、曲溪街道等4个单位超范围大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400.34万元。

  (十一)区信访局收支核算不实,涉及金额95.46万元。

  (十二)区应急管理局、信访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曲溪街道等4个单位公务接待未取得接待公函、接待清单,涉及金额57.26万元。

  (十三)区应急管理局、信访局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差旅相关规定。

  (十四)区应急管理局购置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涉及金额1.09万元。

  (十五)曲溪街道竣工工程结算未经财政部门审核4项,涉及金额98.38万元。

  (十六)区应急管理局印刷品及物品管理混乱。

  (十七)区应急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曲溪街道等3个单位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八)区应急管理局2宗大额经济事项违反决策程序。

  (十九)曲溪街道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十)区应急管理局2宗购销合同签订不规范。

  (二十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支出管理、疫苗管理不够规范。

  五、政府投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德金属生态城园区5条市政道路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按区政府决策组织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推进工程建设,各部门能充分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保障工程建设。较好地执行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制度,工程质量总体可控,资金保障及时、使用较规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程进度缓慢。工程建设工期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截至2021年5月底,项目尚未竣工。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够规范。

  (三)开工前审批手续不齐全,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未按合同约定付款2项,应付未付金额16.43万元。

  (五)监理日记记录不规范。

  六、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了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审计。

  一是参与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揭东区2020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审计坚持查漏补缺,边审边改,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审计结果表明,揭东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5方面12个问题,加大整改监督力度,截止2020年11月末,已督促整改问题资金473.94万元,整改完成率100%。

  (一)针对个别贫困户脱贫质量不达标,“三保障”等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防治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24名学生按规定享受教育资助待遇;18名建档立卡低保户残疾人、重度残疾人获得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退还73名重复缴纳城乡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保险金;落实97名16-59周岁的非在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养老保险。

  (二)针对一些扶贫资金闲置和影响贫困户持续增收等问题,推动建立完善扶贫资金及资产管理制度,促进扶贫资产增值保值,盘活及促进拨付扶贫资金466.79万元。

  (三)针对少数贫困村设施建设进度较慢、管理不到位问题,督促加快建设进度,解决通用厂房项目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组织对揭东区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揭东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推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个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五)埔田镇未完成农村公厕建设改造任务。

  (六)埔田镇老岭村公厕建设工程项目没有在镇“三资平台”交易,涉及金额13.45万元。

  (七)埔田镇南湖村南湖经济联合社农村公厕改造多计工程价款,涉及金额0.14万元。

  (八)埔田镇南湖村、庵后村,玉湖镇汾水村、观音山村,玉滘镇池渡村山美经济联合社、尖山村尖山经济联合社等的农村公厕管护不到位。

  (九)埔田镇庵后村、玉湖镇观音山的老寨片区没有实施雨污分流工程。

  (十)玉滘镇池渡村山美经济联合社、尖山村尖山经济联合社村民“四水”收集不全。

  (十一)埔田镇庵后村、玉湖镇汾水村、观音山村、玉滘镇池渡村山美经济联合社、谢坑村谢坑经济联合社雨污分流设施管护不到位。

  (十二)玉湖镇汾水村、观音山村雨污分流工程未按图施工、质量不达标。

  (十三)玉滘镇谢坑村谢坑经济联合社没有建设生化池及人工湿地,污水直接排放。

  (十四)区农业农村局、玉滘镇谢坑村谢坑经济联合社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292.05万元。

  (十五)玉滘镇农业办公室、埔田镇政府以普通收款收据列支费用,涉及金额556.2万元。

  (十六)埔田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投资完成进度严重滞后。

  (十七)省级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共6项,涉及金额473.28万元。

  (十八)揭阳市裕中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市育秀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项目结算造价未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评审12项,涉及金额1825.69万元。

  (十九)揭阳市裕中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市育秀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念恩山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协议要求支付工程、设备、服务项目款9项。

  (二十)揭阳市裕中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未及时取得发票,涉及金额42.8万元。

  (二十一)区财政局未直接将“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实施主体,涉及金额600万元。

  七、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组织对吴梓斌同志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共揭东区曲溪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谢泽湖同志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揭东区曲溪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街道能贯彻上级党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汇入枫江干流7个断面水质类别均为劣Ⅴ,水环境质量监测不达标。

  (二)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三)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四)部分乡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管理不到位。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共办理移送处理书5份,问题线索8条。移送事项主要有:

  (一)违反财经法规问题。此类问题线索共5条,主要涉及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未经审批和未履行评估程序转让资产、部分单据未经审批入账报销、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此类问题线索共1条,主要涉及违反规定发放补贴。

  (三)资源资产违规问题。此类问题线索共2条,涉及国有划拨土地违规处置和工程偷工减料。

  九、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单位“先谋事、再排钱”的工作主动性不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对资金全链条、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导致部分资金沉淀闲置。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不落实。一些部门单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未能全面落实资金绩效管理目标。三是监管不够到位。一些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监管不够到位,加上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等原因,导致基层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较多。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报送年度收支预算计划的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必要性和准确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收入预算要排实、支出预算要排细,做到全面精准,不遗不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严格控制年中追加预算,厉行节约,坚持量入为出和统筹兼顾原则,根据收入和财力的可能安排预算,做到量力而行,收支平衡。

  (二)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度和程序审批、拨付财政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避免闲置沉淀。对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分解下达要及时有效,为预算执行提供基础条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三)坚持开源节流,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强区级财源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税源基础,培植优质财源;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切实增强地方可支配财力,保障有效供给。紧扣中央“过紧日子”工作部署,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把“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落实到工作谋划、实施、考核之中。同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民生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四)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各单位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区级项目库管理,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提高项目谋划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进行项目建设应认真履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监理、合同等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管,科学论证变更签证事项,确保工程质量。已竣工的项目要及时办理结算,同时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造价不实问题,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五)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各单位领导干部及财会人员应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提高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管理、现金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等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出具移送处理书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认真跟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大部分单位能认真分析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上缴应当上缴的收入,积极筹措资金拨付各项未拨专款、将占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较好地落实整改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区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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