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索引号: 文号:
目录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关于揭东区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9月22日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揭东区审计局局长  邱树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揭东区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以及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1至2022审计年度,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6个,查出违规金额1548.64万元,应上交财政金额923.57万元,已上交财政919.09万元(审计期间上交金额513.8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0546.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我区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财政主责主业,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做好财政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优化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加强财政经费管理,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积极稳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水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财政绩效监管和国有资产监管,推动财政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加大整改力度,促进工作有效落实。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整改,取得较好成效。2020至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162项,已完成整改144项,未完成10项,移送查处8项,整改完成率88.89%,推动整改问题金额33807.99万元、制订完善规章制度8项。

  一、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揭东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决算草案反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2657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411038万元、调入资金5768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678万元和上年结余51989万元)、总支出55209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60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2407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3078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1200万元、调入资金487万元和上年结余结转19825万元)、总支出16059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18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0万元、总支出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713.47万元、总支出37423.7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710.2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188.5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涉及金额2384万元。

  2.少列财政收入,涉及金额95.71万元。

  3.暂付款未按计划及时清理消化。

  4.暂借出款项没有约定借款期限。

  5.玉湖镇存在支出不实的情况,涉及金额27.77万元。

  6.结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426.54万元。

  7.专户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86.41万元。

  8.未及时分解下达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1笔,涉及金额11772.57万元。

  9.预算编制执行不到位。

  10.债券资金审查方面:债券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6.15万元;新增债券资金沉淀在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无法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额13894.4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金额2594.98万元;共管账户监管不到位。

  11.“三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挤占专项资金22965.03万元;2021年“保基本民生”预算编制数与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编制数不一致;被征地农民未落实养老保障,涉及金额480.60万元。

  12.社会保险基金个别科目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

  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未直接缴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49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现数据全覆盖审计。重点开展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3个专题。数据采集和分析完全数字化,采集了数字财政、资产管理系统等数据,统一进行数据清理转化、标准化处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集中分析,必要事项采用实地核查和资料送达审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区49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基本能按财政部门要求编列部门预算、决算,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等方面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工科局部分项目指标资金实际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1496.32万元。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堤围管理所等6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涉及金额22.69万元。

  3.区委党校、区政协办、区委统战部和区教育局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62万元。

  4.区委政法委多发放扶贫下乡伙食补贴,涉及金额0.76万元。

  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党校、区春晖幼儿园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27.55万元。

  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春晖幼儿园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7.44万元。

  7.区信访局、区春晖幼儿园等12个单位未按规定在智慧云平台采购。

  8.区民政局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9.区档案馆、区广播电视台等13个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单位财务审批工作不合规。

  10.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未落实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及“粤菜师傅”就业工程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基本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收取基层接种单位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涉及金额162.53万元。

  2.龙尾镇卫生院、霖磐镇卫生院、月城镇卫生院和锡场镇卫生院未按规定补充、更新疫苗储备设备。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月城镇卫生院、云路镇卫生院和新亨镇中心卫生院未能健全疫苗定期检查制度。

  4.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存在两个建设项目合同中未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且其中一个未明确约定质保期限;未经评估设置固定式电子警察;多处电子警察交通指示牌毁损或被树叶遮挡;部分电子警察设备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中备案信息不完整;电子警察直接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未实时直接上传集指平台;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道路同一行驶方向持续状态下的同一类违法行为被重复处理;对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后续执法力度不足。

  5.区教育局存在校舍安全维修项目未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涉及金额302万元。

  6.区教育局、云路镇教育组、桂岭镇教育组、玉滘镇教育组违规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涉及金额152.47万元。

  7.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涉及金额773.95万元。

  8.区财政局未及时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2716万元。

  9.区财政局直达资金未及时纳入资金监控系统反映,涉及金额15万元。

  10.区医保局存在医疗救助项目缺乏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依据,涉及金额1995.12万元。

  1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多发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24万元。

  12.区委组织部未及时将结余直达资金上缴国库,涉及金额0.30万元。

  1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存在直达资金管理系统中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挂接不准确。

  1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按规定发放取得技能培训相应资格贫困学员生活补贴。

  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按规定时间审核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

  四、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7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延伸审计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残联、云山殡仪馆、新亨镇、玉湖镇等单位。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履职,做到守法尽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

  1.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云山殡仪馆、区残联违规发放补贴、补助、计划生育奖励金等,涉及金额69.46万元。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贴息贷款担保金共管专户利息收入、区交通运输局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7.27万元。

  3.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云山殡仪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交通运输局无预算、超预算安排资金,涉及金额402.10万元。

  4.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和月城镇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5806.43万元。

  5.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和月城镇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4461.40万元。

  6.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云山殡仪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严格控制开支,造成资金浪费,涉及金额19.17万元。

  7.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及下属云山殡仪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月城镇内部管理不完善、不健全,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规范。

  8.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结算7项未送财政审核定案。

  9.区委编办、区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34.19万元。

  10.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环卫作业车维修费、保洁服务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436.95万元。

  11.区民政局、区残联、月城镇违规改变资金用途,涉及金额45.70万元。

  1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湖、新亨镇专项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涉及金额69.80万元。

  13.区交通运输局、月城镇往来款未及时清结,涉及金额1609.48万元。

  14.区民政局下属单位云山殡仪馆骨灰植树支出无列明支出项目具体内容,涉及金额22.66万元。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方面

  1.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月城镇工程管理不完善,多列支工程款项,涉及金额20.63万元。

  2.区交通运输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建设进度总体较慢。

  3.区交通运输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4.区交通运输局收取原下属单位港航管理所管理费及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决策。

  5.区民政局超越权限批准下属单位云山殡仪馆发放加班工资。

  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区就业中心收费未经审批,涉及金额83.85万元。

  (三)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按规定及时下达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未定期组织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部分许可证、登记证办理时间超法定办结时限。

  2.区民政局部分民生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镇级临时救助备用金结存大,未能及时发挥效益;政府民生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高龄人员补贴未能应保尽保。

  3.月城镇产业扶贫项目到期后收回的本金未重新安排使用,涉及金额99.60万元。

  4.月城镇扶贫资产收益被平均分配、一分了之,涉及项目10个,金额21.70万元。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区民政局下属云山殡仪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和月城镇等6个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涉及金额137.08万元。

  2.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五、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的揭东区城区曲溪河和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工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多计工程款54.47万元。

  2.有4批次的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没加盖厂商公章。

  3.工程进度缓慢,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验收。

  4.开工前审批手续不齐全。

  5.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6.尚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7.未按要求实施生态修复建设。

  8.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涉及金额1205.21万元。

  9.未按合同约定取得履约保函。

  10.勘察费、设计费未按合同约定报送财政审核。

  11.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

  12.征地拆迁方面存在的问题:拆迁工作推进缓慢;占用预拨拆迁补偿款,涉及金额413.15万元;应付未付拆迁补偿款,涉及金额2.76万元;未能提供拆迁补偿相关资料,涉及金额5万元。

  六、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2021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驻镇帮镇扶村、扶贫资产管理、美丽圩镇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6个方面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揭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含曲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至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驻镇帮镇扶村方面:部分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未落实;龙尾镇人民政府未完成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

  2.扶贫资产管理方面:未建立扶贫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制度;部分扶贫资产项目收益率低;应收未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涉及金额26.35万元;产业扶贫项目到期后收回的本金未重新安排使用,涉及金额1033.38万元;部分扶贫资产收益被平均分配、一分了之,涉及项目47个,金额356.62万元;部分扶贫资产项目收益未及时分配;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存在漏项,涉及项目1个,金额150万元;未经审批将引导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涉及金额10.72万元;霖磐镇东风村夏枣种植项目多支付苗木款0.91万元;部分工程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部分工程资料不齐全;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金额21.12万元;支付工程款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31.18万元。

  3.美丽圩镇建设方面:未完成美丽圩镇创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第一批创建圩镇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4.乡村产业发展方面:支付设备款未及时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01.12万元。

  5.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未及时拨付2021年度省级农村文化协管员补助资金,涉及金额28.40万元;未制定农村改厕奖补方案;部分行政村未完成规范化村卫生站建设;霖磐镇、锡场镇未完成农村卫生公厕建设5座;部分工程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部分工程资料不齐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通过镇“三资”平台交易;农村文化服务中心配套设备不齐全及管理不到位;农村公厕管护不到位;霖磐镇德中村凤来经济合作社、锡场镇潭王村委会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金额10.99万元;锡场镇潭王村委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6万元。

  6.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违规收费,涉及金额4.81万元。

  7.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存在部分分项不按图纸施工。

  8.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涉及金额998.09万元。

  9.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18.03万元。

  10.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普通收款收据列支费用,涉及金额5.01万元。

  1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分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涉及金额2.47万元。

  七、资源环境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孙悦海同志担任月城镇党委书记期间、姚宏斌同志担任月城镇镇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3个断面水质不达标。

  2.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镇级河长巡河次数不足;部分河流管理工作不到位;河长制工作方案未落实到位。

  3.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违法的行为监管、整改不到位。

  4.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榕江流域德桥河上游整治工程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

  5.存在耕地撂荒问题。

  6.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

  7.月城镇政府没有与各村(居)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8.没有制订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八、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组织对揭阳市揭东区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016年至2020年损益情况和2020年末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施工单位未按揭阳工程造价信息编制材料价格及设计要求施工,造成多计结算价款3.34万元。

  2.违规发放补贴,涉及金额10.24万元。

  3.对区级储备粮油代储企业日常监管不细致。

  4.银行基本账户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5.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未及时清结。

  6.违规使用区金谷粮库修缮项目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8.70万元。

  7.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8.未及时更新固定资产项目明细账。

  9.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38.82万元。

  10.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6.15万元。

  11.工会经费未独立设账核算。

  12.报销费用手续不规范。

  13.区金谷粮库任意计提修理费和维修费,涉及金额12万元。

  14.区金谷粮库部分工程修缮项目管理不规范。

  九、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区审计局共办理移送处理书4份,问题线索4条。移送事项主要有:

  (一)违反财经法规问题。此类问题线索共2条,主要涉及骨灰植树支出无列明支出项目具体内容、劳务派遣费收入未经审批。

  (二)资源资产违规问题。此类问题线索共2条,涉及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乡级工程建设项目没有通过镇“三资”平台进行交易。

  十、审计建议

  (一)做好开源节流,改善财政状况。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推动经济的发展来带动财政收入的增长,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做好三保支出,保障基本民生,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逐步消化压支的包袱,改善财政状况,尽快走出财政困境。

  (二)严格预算管理,做到依法理财。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出现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科学设立和安排项目,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往年执行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合理预测收支规模,做到量力而行。

  (三)提高统筹能力,落实民生保障。区财政收支存在较大缺口,占用上级专项资金,导致一些专项资金无法及时安排拨付使用,一些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无法落实到位。区财政局应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教育、卫生和困难群众等民生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各预算单位要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等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从适用范围、管理方式、使用规定、加油卡管理规定和维修管理规定等五个方面完善内部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五)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各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采购制度,在采购活动开始前严格审查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主管预算部门应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活动的督促和指导;相关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

  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出具移送处理书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认真跟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大部分单位能认真分析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上缴应当上缴的收入,积极筹措资金拨付各项未拨专款、将占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较好地落实整改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和区“十四五”规划,紧扣揭东区“三个打造”奋斗目标和“六张地图”发展规划,结合揭东区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安排和我区审计工作实际,把讲政治贯彻审计工作始终,深刻把握审计发展规律,坚持立审为公、执审为民,全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高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揭东保驾护航。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