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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报道 | 发布时间: | 2018-10-30 |
10月25-30日,由广东图书馆学会、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深圳南山图书馆主办,揭阳市图书馆、揭东区图书馆承办的“粤图博览——《公共图书馆法》宣传展览”,在揭东区图书馆一楼走廊成功展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2017年11月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加强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重要意义。
《公共图书馆法》共6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今后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了政府保障和政府责任。
本次展览共17块展板,内容包含对《公共图书馆法》各条文的解读,旨在广泛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进一步提升该法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更好地推动全民阅读,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
展览期间,共吸引了1000多名读者前来参观,区图书馆向读者赠送《公共图书馆法》单行本100多册,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展览,更加全面学习和了解了《公共图书馆法》的主要内容,明确了读者的责任和义务,这对于全社会共建高质量的图书馆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揭东广播电视台、揭阳日报、金凤视听等新闻媒介都对本次展览作了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