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2月2日以揭东发改投审【2026】18号文复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单位。变更内容为:
一、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批复》(揭东府函〔2026〕47号),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的实施单位变更为揭阳市锡场镇强镇兴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我局原审批《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揭东发改投审〔2026〕17号)的内容执行。相关手续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