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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揭阳市揭东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4月7日以揭东发改投审【2026】34号文复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批复关于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揭东府函〔2026〕129号),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一期:急诊科改扩建,面积约900平方米。门诊1-4楼、综合楼、室外园区(含道路、停车场、连廊等)环境改造提升,面积约44920平方米。二期:住院楼、食堂楼、老传染科楼环境改造提升,面积约9400平方米。高压氧中心改建,面积约200平方米。三期:更新配套手术显微镜、超声乳化仪、呼吸机、血液透析设备、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CRRT)、超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便携式超声机、病理石蜡切片机、药品打包机、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高压氧设备等一批医疗设备。四期:医院信息化系统、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及智慧网络终端升级改造。

  (二)项目建设工期变更为:2026年8月至2028年12月。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我局原审批《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揭东发改投审〔2024〕71号)的内容执行。相关手续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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