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11月21日以揭东发改投审【2025】92号文复揭阳市揭东区桂岭镇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桂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农房微改造、三线整治、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经研究,原则上同意变更以下内容: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本项目覆盖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其中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改造4000米排水管网工程;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包括拟改造面积为38400平方米的民房微改造工程,拟整治线路长度为4100米的三线整治工程。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我局原审批《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桂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农房微改造、三线整治、排水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揭东发改投审〔2025〕80号)的内容执行。相关手续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