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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党工委书记郑育彬同志和办事处原主任谢银溯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来源:曲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03-23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现将揭东区审计局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党工委书记郑育彬同志和办事处原主任谢银溯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2025年以来,我街道多次召开“12345业务单办理工作专题会议”,推动超期未办结业务单办结清零,取得了一定成果。2025年4月以来,我街道结合12345热线相关职责划转后的新要求,及时传达布置,全面落实好热线工作闭环责任,建立健全好工单办理工作机制。至目前,无超期未办结工单。

  我街道今后将切实加强与市民群众沟通,确认诉求,并明确工作规程和处理职责,对尚未办结的工单重新梳理,分类处置,提高热线工单办结时效,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关于“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高度重视下达的“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制定好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各村做好工程全过程管理,倒排工期、保证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及时竣工验收,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我街道已对接工程方,督促工程方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完善竣工验收资料。至目前,路篦村新能源充电站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正在完善工程资料。云南村新能源充电站已加快收尾进度,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今后将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四、关于“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竣工图工程量不实”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我街道已要求并落实村组织村、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实际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经重新对实际施工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计算,要求施工方将多收的工程款项退回村原付还施工方银行账户。

  五、关于“路篦村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未按图施工”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街道已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完善工程变更手续,加快工程收尾并组织竣工验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工程进行结算。

  六、关于“2个同期实施的新能源充电站项目同类材料采购单价相差较大”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云南村委会已与工程方协商,补充签订协议,调整一体式一机双枪非车载充电机结算综合单价,后续按照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对工程进行结算。今后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好项目预算管理方面的责任,规范项目建设。

  七、关于“同一项目经理同时在2个工程项目任职”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责成项目施工单位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更换,项目施工单位已更换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关于“个别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支付约定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加强对所辖村工程建设合同的监督管理,规范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各项事项约定,明确合同标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变更条款、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规避合同约定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九、关于“部分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未能完成预期目标”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增强执行能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预期目标落到实处。

  十、关于“未制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

  该问题已整改。街道党工委于2025年12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下称《制度》),进一步明确需要论证研究、集体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的种类、范围和标准等。

  十一、关于“部分支出未经街道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会议集体决策的规定。

  十二、关于“部分工程项目预算未经财政审核”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项目预算报送财政部门审核,以财政评审结果作为招标控制价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全流程。

  十三、关于“曲溪街道汇源路等道路改造工程未按图施工、竣工工程量不实”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2025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对人民大道北绿化部分进行补种。二是街道已组织街道、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实际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核查。经重新核算确认,以上二项问题涉及核算减少金额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个别工程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于2026年3月6日将多结算工程款上缴国库。

  十五、关于“压减支出”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预算管理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控,规范收支管理,确保各项收支合规有序、真实准确。

  十六、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持续规范现金结算管理,强化财务支付流程管控。

  十七、关于“固定资产未纳入核算、登记管理”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涉及未纳入核算、登记管理的固定资产我街道已于2026年1月份补充登记入账,今后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全面规范资产核算、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关于“超预算向非直属单位拨付工作经费和承担临时工工资”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再将财政资金用于预算之外的支出。

  十九、关于“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流程,确保目录内项目依规实施、程序规范。

  二十、关于“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已于2025年11月24日按规定对公车进行喷涂标识,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公车日常管理。

  二十一、关于“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飞机审批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已重新修改制订《曲溪街道机关财务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对差旅费作出明确规定,今后将按照《揭东区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揭东财〔2022〕59号)和《揭东区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揭东财〔2022〕63号)相关标准执行。因突发公共事态且出差旅途较远需乘坐飞机的,要从严控制出差的人数和天数,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二十二、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已重新修改制订《曲溪街道机关财务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制度完善了食堂费用管理,明确机关食堂费用实行固定补助和按实结算相结合形式,规定了工作餐标准,今后将严格执行。

  二十三、关于“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厘清”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我街道将及时厘清往来款项,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二十四、关于“单位内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严格入账审批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并将科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二十五、关于“内部审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我街道将结合实际制定曲溪街道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内审工作。

  二十六、关于“部分扶贫收益未及时分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已对收益明细和扶贫开发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在2025年12月29日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上通过;已于2026年1月20日将收益分拨至各户账户。今后将及时将扶贫收益分配给扶贫开发对象。

  二十七、关于“未做好征地社保资金分配工作”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8月,涉及曲溪街道辖区内的征地项目,未及时审核征地社保费分配对象名单和分配金额并报送上级的村分别为:路篦经济联合社、圩埔经济联合社、缶灶网地经联社、五堆经济联合社。我街道将牵头涉及被征地村(居)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名单的审核、报送工作,做好征地社保资金的分配落实。

  二十八、关于“曲溪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进度偏慢”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我街道正在积极准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申请竣工验收,争取尽快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二十九、关于“曲溪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中干挂石材墙面多报已完成工程量”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施工单位于2023年10月15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洽商)记录》,经参建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关施工图纸,其他各参建单位予以配合完成,确保工程质量。由于该项目仍未竣工验收结算,我街道将在后续的竣工结算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变更记录以及依托监理单位对竣工结算价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出现多计工程量情况,确保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十、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监护责任落实评估工作,及时匹配数据按月做到应保尽保。

  三十一、关于“未完成断面水质考核目标”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一是加强管养。常态化管养,及时管理维护水闸,打捞水面垃圾漂浮物等污染源,提升水质,督促村落实专人负责,打捞水面垃圾漂浮物等污染源,进行溪两岸卫生保洁。二是加大力度巡查。不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属地村进行整改;对市政管网内部设施破损、老化及拍门渗水等问题,及时向区住建部门反映,减少污水倒灌入河对水质产生的影响。三是积极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有效解决曲溪邮电闸渗漏问题,配合做好溪河两岸截污工程,减少污水入河的现象。

  三十二、关于“曲溪街道(城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建设进展总体偏慢”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曲溪街道(城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工程预算价已于2026年2月6日送至揭东区财政局进行预算审核。

  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是导致该项目施工进度总体偏慢的主要原因。阶段来,我街道已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截至2026年3月,该项目已完成约85%的工程量。

  三十三、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参照《揭东区各镇(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编制,在2025年12月31日已落实对各村全面推行河长制各流域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今后将切实做好辖区内河湖的日常监督和保护工作。

  三十四、关于“林长制实施方案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组织对村级林长进行考核和评价。今后将按曲溪街道林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对村级林长进行考核和评价,压实村级林长责任。

  三十五、关于“未建立‘田长制’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已于2026年2月27日制定《曲溪街道“田长制”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今后将及时建立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完成街道、村二级田长和网络田长设置、信息收集和责任范围划定工作,落实各级田长履职到位。

  三十六、关于“未制定对各行政村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已于2026年2月27日制定《曲溪街道村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今后将及时对各行政村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切实做到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三十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部分人员因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处理”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十八、关于“公务接待费支出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且标准不一”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按厉行节俭的要求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三十九、关于“以往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未落实整改”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一是我街道将积极筹措资金,争取2026年4月30日前将资金上缴。二是我街道和路篦村将从2026年4月开始,积极主动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不懈上门做拆迁户思想工作等措施,争取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曲溪河拆迁工作。三是我街道再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村必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应付未付的补偿款足额拨付给拆迁户。

  四十、关于“镇属集体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已收取拖欠租金和与曲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借用土地协议书》。今后将加强对镇属企业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如有出租,在出租之前将进行评估。

  四十一、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街道今后将加强村(居)“三资”管理工作,严格监督村(居)遵守发包程序,盘活用好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

  四十二、关于“工会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街道工会已按规定设立账本;机关工会已按工会会计制度设立科目并按规范进行会计核算。今后财会人员将加强对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工作委员会

  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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