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经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司法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调整报告如下:
李 旭: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卢创旭: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管理、后勤、安全生产、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处、公证处、公职律师事务所。
王冠群: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社区矫正工作,分管行政综合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服务中心。
吴莉丽: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普法宣传、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法治督察股。
魏晓纯: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建、纪检监察、宣传、统战、青团、妇联、保密、机要、消防安全、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工作,分管政治工作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基层司法所。
陈 伟:一级主任科员,协助李旭同志抓党建及其他专项工作。
陈楚焕: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工会工作,协助王冠群同志抓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工作。
蔡 毓:四级主任科员,协助魏晓纯同志抓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