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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路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4-21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陇上村委会、象岗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云路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路镇党政办公室

2016421

云路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552号)和《中共揭东区委办公室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揭东委办20166号)精神,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为宗旨,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农村新型管理体制,提升服务手段,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与各项事业进步,为建设幸福云路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完善自治。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农村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努力增进村民生活幸福,保持农村治理框架基本稳定。

党政主导、社会协同。落实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建设、政策引导、资源投入等职责,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自治组织基础作用,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城乡衔接、突出特色。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配套衔接,既注意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又重视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严禁强制推行大拆大建、撤村并居,严禁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擅自改变农地用途,严禁以“管委会”等机构取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农村社会治理有效方式,发挥农村居民首创精神,依法解决群众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三、目标任务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1、推行基层党组织属地化管理。针对农村的变化发展,特别是党组织壮大和党员流动等特点,探索对驻村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等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属地化管理。对辖区内的流动党员,保持组织关系不变,参加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党员管理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2、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对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对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要及时升格为党总支或党委。加大在村民小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等建立党组织的力度,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二)完善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1、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确村党组织的职责,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

2、健全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稳定,探索“政社互动”有效运作机制,制定指导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制度,依法确定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上的权责边界,编制村民委员会职责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清单,鼓励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委托协议和购买服务协议,建立履职履约双向评估机制。落实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镇和职能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双向考核制度,推进开放式村部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3、完善村民自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推行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提事、民主商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决议过程公开、执行过程公开、评议结果公开、审计结果公开、监督结果公开。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村(居)务公开栏、网上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丰富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4、规范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受村党组织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民委员会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和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评议考核等制度。

  5、推进农村社区协商。依托一室两会机制,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引导和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共同加强对基层事务的民主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在农村社区协商中的积极作用。

  (三)促进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1、依法保障非户籍居民民主权利。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村户籍居民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和享有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吸纳非户籍居民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协商,建立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的农村社区协调议事机制。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通过分担筹资筹劳、投资集体经济等方式,引导非户籍居民更广泛参与民主决策。健全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机制,采取会议表决、代表议事、远程咨询等决策方式,维护外出务工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社区的权利。

  2、建立各类人员支持农村社区发展机制。坚持党员干部到农村社区挂职任职、驻点、包户制度及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等做法。建立和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农村居民、支持农村社区发展机制。拓宽外出发展人员和退休回乡人员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渠道。

  3、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确定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关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开展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的能力。推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

  (四)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1、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整合利用村级组织办公、服务和活动场所等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站和家庭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设置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对象覆盖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争取到2016年年底,全镇所有的行政村建成集网上办事、政务服务、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电子监察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构建镇、村二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2、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体育娱乐活动设施等向周边农村居民开放,用好区级职教中心和农村社区教育教学点。加大对镇、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改造、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做好农村社区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服务,推进农村社区养老、助残服务,组织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救急难”工作试点,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培育青年志愿组织和妇女互助组织,建立农村社区“三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库,扩大呼叫终端、远程监控等信息技术应用。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农村社区治安、环卫、照明等基本公共服务财政统筹。

  3、开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参加农村社区志愿服务,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布局,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志愿互助活动。根据农村社区发展特点和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社区志愿者服务作用。

  4、开展农村社区市场化服务。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完善农村社区商业网点和物流布局,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在农村社区开展连锁经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兴办养老助残、扶贫济困等各类社会事业。

  (五)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1、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等法治机构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制度,推动法治工作网络、机制和人员向农村社区延伸,推进覆盖农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村居民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指导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支持农村居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2、健全基层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农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3、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平安建设,推进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覆盖农村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好社区禁毒和特殊人群帮教工作。加强农村社区警务、警务辅助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落实符合任职年限条件的农村警务室民警职级待遇。加强农村消防、公共卫生、应急救灾能力建设。

  (六)强化农村社区文化认同

  1、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公序良俗,创新和发展乡贤文化,培育健康向上、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的社会风尚。

  2、健全农村社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统筹建设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站),开辟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增强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实效。

  3、丰富农村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团体到农村社区拓展服务,支持农民兴办演出团体和其他文化团体。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发现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各类文化人才,加强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七)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

  1、培养农村居民公共意识。强化农村居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发动农村居民和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

  2、完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完善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抓紧解决村级组织无办公活动场所问题,对办公条件较差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建立健全农村供电、供排水、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名标志、绿化美化、通信网络等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3、加强农村社区环境整治。统筹农村饮水安全,因地制宜处理生活污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日常管理维护,促进农村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循环利用,重点解决污水乱排、垃圾乱扔、废物乱放等脏乱差问题。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善农村社区卫生条件。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和村镇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庭院绿化和村庄绿化带建设。

四、试点范围和步骤

  省确定揭阳市揭东区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市、区)。根据要求,我镇确定陇上村、象岗村等2个村为试点村。

  1、准备阶段(201511月至20161月)。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2、实施阶段(20161月至10月)。开展试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必要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场会,深入推动试点工作。

  3、总结阶段(201611月至12月)。组织评估验收,全面总结试点工作。

五、相关要求

   镇成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陆广才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吴晓彬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协同推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资金支持、技术指导、支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各村党总支委和村委会要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导,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今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

(二)各司其职,协同推进。镇政府相关办公室和驻村干部要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和督查,村干部要具体负责;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并定人定期上报信息。各村党总支委和村委会要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依靠群众,整合资源。镇政府要对农村社区建设重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和支持。精心规划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发动社会各界组织、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活动;注重发挥和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引导村民自觉建设美好云路。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各试点村要适时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并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年终总结报送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将配合上级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

各试点村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报送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云路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云路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共揭东区委办公室 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揭东委办[2016]6号),切实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路镇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陆广才

副组长:吴晓彬

  员:吴道钊 范辉鹏 林盼盼 郑晓锐 谢纯发

吴叙新 李雄德 吴喜佳 蔡奕忠 郭晓阳

谢春明 洪雪芝 洪茂华 蔡克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事办,由范辉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工作人员从相应部门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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