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版 官方微信
关于印发践行“两型”发展模式加快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建设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03 20:05 浏览次数:397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践行“两型”发展模式加快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建设的意见》已经2017122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20171228日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揭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3日     

关于践行“两型”发展模式加快揭东经济

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建设意见

 

为贯彻市委关于全市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明确要求,践行生态型、效益型(以下简称“两型”)产业园区发展模式,确保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效益可算可控,提高园区的资源配置效率、经济效益水平和生态竞争能力,现就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主要领导到揭东调研时提出的“城市更新、产业更新、生态更新、政务更新”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型、效益型”发展观念,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园建设,实现园区经济和生态协同发展。至2020年底,园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明显提高,资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两型”园区基本形成,力争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至2.5%,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50%3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5吨煤,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不高于8吨,新型工业园入驻并投产规模以上企业达到8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0亿元以上,创税5亿元以上,再造一个揭东经济开发区。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园区规划突出生态主题,合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对规划保留下来的山体、水体和植被,不得破坏性开发建设。不得堵截河道、推山填土、砍木伐林。合理布设地下设施,统筹建设,不得乱铺设开挖,呵护秀美自然。

(二)注重环保。严格入园项目管理,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禁止进入。坚持节约资源、共享资源,完善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集中建设供热系统。严格环保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控制成本。树立成本观念和效益观念,把园区作为项目进行经营,实行园区项目化,运用“项目供地、滚动发展、集中成片”方式进行开发建设,减少征地成本。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套,杜绝不必要的公共设施,节省园区建设和维护管养成本。节约集约用地,最大限度把土地用于发展生产。

(四)提高产出。通过提高投资强度和密度、布局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项目、缩短项目建设期,提高园区产出效益。按照入园标准,与入园企业签订内容清晰的合约,明确规定建设时序、试产达产期限、产出强度、税收贡献度等内容,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三、以“两型”理念推动新型工业园开发建设

(一)确定产业主题。产业是整个园区的灵魂和基础,主题的确定至关重要。鉴于目前开发区产业层次低、链条短,关联度弱,主题不明,污染防治压力大的现状,新型工业园要选择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强度、低污染、低能耗等产业。根据省产业发展研究院对园区的规划,确定的产业主题是:智能制造、健康产业等主导产业,以及高端电子信息等潜力产业和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配套产业。在发展模式上,一是要注重产业“集群化”,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引进物流、仓储、贸易、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配套企业,实现工业生产和服务配套并重,做到既服务企业、降低成本,又促进产业集聚、做大主导产业。二是要注重产业“链条化”,通过分解、融合和引进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企业在产业链条延伸方向相互分工协作,形成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在发展导向上,要以产城融合为目标,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实现产业、城市良性互动。要对城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符合进园条件的要引导入园、形成集聚;动员综合产业园内企业将产能迁移到新型工业园,旧厂房改变用地性质,发展城市服务业,实现“退二进三”。

(二)抓好规划建设。在规划建设理念上,一是要注重园区“项目化”,对园区及项目的用地规模、投资强度、指标控制等进行严格把控,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杜绝资源浪费,把有限的土地用于产业发展,发挥最大的效益。二是要注重“个性化”,突出地方特色,把文化、旅游、技术研发等元素融入园区,在提升园区品位的同时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促进人气聚集。根据园区发展规划,新型工业园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首期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片区”(车田河以西,埔田镇境内片区),主要是继续完善新型工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及配套,至201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二期开发建设“北部传统产业片区”(车田河以东,云宝大道以西,云路镇境内片区),主要建设云棋路、中心大道等道路及配套设施,力争2020年底建成交付使用;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能耗少、污染低的企业。三期建设“北部传统产业片区”东面片区(宝山湖片区),2020年后进行开发建设。

(三)加强管理服务。要深入推进“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到彻底“放”,有效“管”,积极“服”,让审批更简、管理更强、服务更优。在“放”方面,要注重审批“简约化”,进一步梳理审批链条,削减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压缩承诺时限,努力打造“流程最佳、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在“管”方面,要注重管理“现代化”,按照园区项目化的要求,对园区运营管理引入市场理念,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机制、手段和方法,创新园区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园区效益最大化。在“服”方面,要注重服务“高效化”,营造“马上办”的干事创业氛围,对项目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力促项目加快落地、早日投建。当好企业服务的“吉祥三保”,即初创期企业的保姆、成长期企业的保安、成熟期企业的保镖,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成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园区建设领导。探索形成可复制的“两型”产业园区发展模式,是市委主要领导到揭东经济开发区调研时,就全市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要求要以揭东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为试点。揭东区已成立了产业园区建设综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园区征地拆迁和开发建设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揭东开发区,由开发区党委书记任主任,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

(二)完善园区政策措施。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建立健全园区管理运营模式,制订道路规划及入园企业建设有关规定,明确项目准入管理要求,落实促进项目建设激励措施,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项目的落地和建设速度,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三)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度、产业用地占比、绿化率、容积率、建筑系数、建成投产时间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行之有效的项目入园评价体系。通过评价,对产业园的“两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意见,确保“两型”园区不走样。

(四)运用法律措施跟踪落实。通过评价体系,运用法律措施对依约履行合同各项指标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不依约履行合同且违约行为严重的,追究违约者相应责任。

(五)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入园的每个项目,要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协调指导,帮助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1、新型工业园道路规划及入园企业建设有关规定

   2、新型工业园项目准入和用地供后监管要求

   3、新型工业园管理运营模式

   4、揭东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

附件1

 

新型工业园道路规划及入园企业建设有关规定

 

一、道路规划

优化道路基础设施规划,突出生态和效益协同发展,尽量减少道路基础设施投资和用地,尽最大可能把土地用于产业建设。主干道不超过双向四车道,次干道及支道以能通行货柜车为标准;主干道两侧只留出适当宽度的人行道和一次性栽种易养护的绿化,次干道和支道原则上不配套人行道和绿化带,最大限度地把土地用于发展生产。有序推进道路建设,园区主干道和次干道建成后,可暂时不建设支道等,待企业落户时再根据需要进行建设配套。

二、入园企业建设

(一)用地要求。园区生产用地比例不低于75%,同时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对土地出让一般不采取批量招拍挂方式。对项目用地要控制好各项指标,倡导建设多层高标准通用厂房,减少公共用地,提高土地创值率和产地用地比例,原则上每个项目用地控制在50亩以内。

(二)建设要求。加快企业落地和建设速度,确保周期短、快赚钱,企业在交付土地之日起半年内完成设计,9个月内动工建设,投资额3000万元以内的在18个月内全部建成投产,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在18个月内完成首期建设并投产,首期完成建设不低于整个项目投资规模的60%,对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受让人必须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规模的比例,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出让价款两倍的违约金,并继续履约。

(三)投资强度和税收贡献度。入园项目的净用地投资强度不小于250万元/亩,建成投产一年后净用地年产值不小于300万元/亩,年税收不少于15万元/亩。

(四)容积率。容积率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入园企业容积率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新型工业园内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

(五)建筑系数。建筑系数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即: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新型工业园内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低于60%

(六)绿化率。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新型工业园内工业项目建设的厂区绿化率不得超过20%,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七)服务性用房比例。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八)建筑高度。鼓励建设单位建设高层办公楼、宿舍楼,提高土地利用率,但沿街建筑物高度必须符合新型工业园控规的限高要求,并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技术规范要求;车间、仓库高度按生产工艺流程需要确定,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建筑物室外地面绝对标高,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设计规范推算确定。建筑间隔、后退红线等要求按照报建时城建部门的审批执行。

 

 

 

 

 

 

 

 

 

 

 

 

 

附件2:

 

新型工业园项目准入和用地供后监管要求

 

一、项目准入评价

招商引资新项目实行项目准入评估制度。抽调具有行业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人员组成新项目准入评审专家小组,必要时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负责对拟入园项目进行评估。

(一)资源消耗评估。对项目单位产值水、电、煤、油、气等资源消耗进行计算,并与行业导向性指标进行比较与分析,不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坚决不准入园。

(二)环境影响评估。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环保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浓度和总量等进行评估。

(三)产业导向评估。根据国家鼓励产业指导目录,项目应符合新型工业园总体规划,其中外资企业还应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原则上不引进限制类产业。

(四)安全生产评估。具备《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应当符合揭阳市和本地区的总体产业布局。国家明确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不予准入。

二、项目进园条件

(一)进入工业园区的新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2、在揭东辖区内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3、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均达到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符合ISO14001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

4、园区土地“招拍挂”竞得土地者,应先与开发区管委会就项目产业准入、投资强度、建成投产时间、税收贡献度等入园的相关条件要求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凭签订的投资协议到国土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进园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进入工业园区:

1、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鼓励发展的项目。

2、年纳税额超1000万元以上,且符合产业要求的企业扩容扩产、做大做强项目。

3、世界500强、世界著名品牌、国内民营企业100强、央企,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和省名牌产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

(三)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和重复性建设的项目进入工业园区。

三、项目用地供后监管

严格落实合同、投资协议约定及项目投资承诺事项。揭东区产业园区建设综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综合评价园区新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协议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约定和承诺追究违约责任。

(一)受让人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同时,受让人必须向开发区管委会赔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两倍损失。

(二)受让人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延建应经区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并予公示。延建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天,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该宗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三)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未达到合同、投资协议约定及承诺条件的,受让人必须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出让价款两倍的违约金,并继续履约。

(四)按照规定时间,项目全部建成后建筑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指标低于投资协议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必须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继续履约。

(五)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投资协议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相当于该宗地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及建筑设施。

(六)用地创税率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数额的,受让人必须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用地创税率指标的比例,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相当于同比例税额两倍的违约金,并继续履约。

(七)用地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受让人未按投资协议约定时间建成投产的或同意延期(延期投产应经区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并予公示。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0日)所另行约定日期投产的,每延期一天,应当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相当于该宗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直至项目建成投产。

四、奖励

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协议之后提前或按期开工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内投产,且达到承诺条件(净用地投资强度不小于250万元/亩,建成投产一年后净用地年产值不小于300万元/亩,年税收不少于15万元/亩)的给予奖励:企业入园投产起第1-3年,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为该企业每年度对财政贡献额度中区级留成部分的80%;第4-5年,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为该企业每年度对财政贡献额度中区级留成部分的60%。奖励金额5年累计最高不超过该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与土地征收成本的差额。奖励实施细则由财政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经信和科技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制订。其他专项奖励按省、市的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3:

 

新型工业园管理运营模式

 

一、机构设立

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是揭东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区人民政府领导与管理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剥离了区域内乡村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开发区的工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若干职能机构。

二、权限设置

开发区管委会受揭东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行使以下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一是依法制定和实施开发区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投资办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三是组织建设和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四是依法管理、指导和监督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五是行使揭东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建设管理任务

(一)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资金和人才,兴办高新技术企业;

(二)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三)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用地、立项、环保、报建等手续;

(四)指导、协助企业充分利用开发区和产业转移园的相关政策,促进开发区不断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主导产业,推进高新技术的发展;

(五)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功能,带动全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管理要求及运营模式

(一)园区的管理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关执法部门进入园区检查工作时,应通报开发区管委会,并由开发区管委会派员陪同检查。

(二)园区的运营模式。一是成立开发投资公司,公司为独立法人并划归园区管理,从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二是设立开发投资基金,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建设,解决园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五、企事业单位的管理

(一)开发区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的投资者进园区投资,兴办各种所有制、各种经营方式的企事业单位;鼓励、支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规划的外商投资企业;鼓励、支持发展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第三产业。

(二)开发区内的各类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享有经营自主权,并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三)开发区内的各类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开发区、省产业转移园的有关优惠待遇。

(四)开发区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法律规定的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定期抄报开发区管委会,接受财政、税务等的检查和监督。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档案资料、报表等,应当定期整理存档,妥为保管。

(五)开发区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4:

 

揭东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

 

揭东经济开发区于1992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规划总面积17.54平方公里,现有落户企业16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25家,产业以装备制造、塑料化工、生物医药、食品饮料和不锈钢制品为主,百事可乐、青岛啤酒等10多家国内外品牌企业、上市公司在区内投资落户,本土企业巨轮、榕泰成功上市。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的优秀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先进经济开发试验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和智能装备示范区。20多年来,揭东经济开发区呈现持续稳步发展态势。2016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5.2亿元,税收收入5.3亿元。目前,开发区已形成了综合产业园、环保生态园、新型工业园“一区三园”的发展布局。各产业园基本情况:

一、综合产业园。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园区内包含5个社区),共征用土地面积6812亩,已办理出让6294亩,其中产业用地5402亩(待完善手续土地面积456亩),占总用地的79.3%。自1992年至今已基本完成开发建设,产业以金属制品、电子模具为主,现有企业12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16家,2016年创税4.85亿元。

二、环保生态园。规划面积0.8平方公里,共征用土地面积1197亩,已全部出让,其中产业用地1076.23亩,占总征用地的89.9%2002年启动以来基本完成开发建设,产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现有企业9家,2016年创税4269万元。

三、新型工业园。规划面积10.74平方公里,可征用土地5845亩,2010年启动建设,分三期开发。首期共征用土地2259亩,已办理出让1844亩,其中产业用地1683亩,占征用土地的74.5%。落户企业33家,目前已投产5家,在建8家,其他正在抓紧做好建设前期工作。

开发区的建设发展,不仅带来了经济效益,也创造大批就业岗位,带来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产业建设方面:一是产业主题不明,没有形成主导产业,园区产业多、链条短、关联度小、集而不群,存在有企业无主导产业的现象。二是开发区建设初期因急于发展,对项目入园几乎不设门槛,招商引资饥不择食,企业进入无序,造成了综合产业园各类产业交叉错集、布局比较凌乱。三是企业存在“乱、小、散、低”现象,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大企业少,带动产业发展效果不明显。

通过分析产业建设情况,对照“两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生态型”方面,一是由于产业主题不明,导致工业污染多元化,加大污染治理难度。二是开发建设中出现大挖大填现象,自然环境遭受破坏,与生态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企业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执行“三同时”不到位,偷排、漏排时有发生,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污染。“效益型”方面,一是园区土地创值能力偏低,2016年开发区工业用地净用地每亩创税12万元,比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创税平均水平(22.27万元/亩)低了10.27万元。二是园区内企业普遍“弱、小、散”,大多属传统产业,经济效益相对低下,造成园区投资回收期比较长。三是土地利用率偏低,产业用地占比不高。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