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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26

 

 

 

 

 

 

 

 

 

 

揭东区采血站

 

 

2015年度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东区采血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东区采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揭东区采血站主要职责是协助区无偿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无偿献血宣传、献血者招募工作;负责血液采集工作并将血液送市中心血站集中检测。

 

二、 机构设置

 

揭东区采血站属揭东区直属卫生事业单位,隶属揭东区卫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等由财政全额核拨,目前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有5人,实际财政补助人员5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

本单位设有办公室、财会室、体检室、采血室等科室。

 

 

第二部分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部门决算表

 

本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Excel电子表格)

 

 

附件1: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查看报表详情)

 

 

 

 

 

 


第三部分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度总收入5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5.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无偿献血工作经费投入。

2.上级补助收入9.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55万元,减少56.3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配合揭东区中医院扩建我单位搬迁至新办公地点,上级部门增拨搬迁及新址装修等工作经费所致

3.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不变(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不变(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不变(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度总支出 47.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7.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7.96 万元,主要用于: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0万元。总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32万元,减少25.39%,上年度为配合揭东区中医院扩建我单位搬迁至新办公地点,上级部门增拨搬迁及新址装修等工作经费支出,从而导致本单位上年度总支出增大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5.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52万元,增长38.04 %;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致财政拨款增加和财政增加无偿献血经费投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52万元,增长38.04 % ,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和本部门配合政府为促进我区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而增加献血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类)采供血机构(0406款)45.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无偿献血工作业务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揭东区采血站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35万元,完成预算 1.63万元的14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81 万元,完成预算0.95 万元的19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 万元,完成预算 0.68万元的79.41%。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

本部门配合政府为加快促进我区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增加无偿献血外出宣传次数及积极下乡采集血液等公务活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8.9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本单位没有人员因公出国),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4.7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频率及使用范围,从严控制公务永车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 万元,下降20.59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 万元,占77.02 %;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占22.9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本单位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81 万元。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宣传及积极下乡采集血液等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 万元。2015年本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23次,接待人数共87人,主要包括无偿献血宣传及下乡采集血液等活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宣传及辅助下乡采集血液等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单位没有绩效目标预算项目支出)。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5年度本部门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有效地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2015年度我单位以绩效目标考核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编制,编制年初预算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资金实施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考核,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没有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单位没有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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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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