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
揭东区城监队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揭东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的通知》(揭东财预[2017]10号)有关要求,我队本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的原则,认真完成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时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相关工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我所对2016年决算内容进行公开,现将2016年度决算批复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笫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揭阳市揭东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为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下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城镇的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文明施工、地方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区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经费由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全额拨款。揭东区编委核定事业单位,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人事管理室、财务室、户外广告巡查监督室、执勤巡查监督室。编制人员21名,实有人数21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总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即“三公”经费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2016年度收入决算202.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202.26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141万元增加61.26万元,增长43.45%。2016年决算综合收入与2015年度决算综合收入主要增加原因:一是增加综合整治项目经费,二是增加物业务服务补贴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2016年度总支出202.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管执法支出;202.26万元,2016年度总支出决算202.2万元,比2015年度总决算支出141万元增加61.26万元,增长43.45%,2016年决算综合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增加对比。主要增加原因:一是增加综合整治项目经费,二是增加物业务服务补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2.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6万元(包括1、基本收入:169.6万元。工资福利收入157.69万元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住房维修;商品和服务收入11.91万元中的办公、水电费、差旅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事业经费2、项目收入32.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1.24万元,增长25.61 %;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综合整治项目经费,二是增加物业务服务补贴等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在年末调整预算。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2.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2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6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7.69万元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住房维修;商品和服务支出11.91万元中的办公、水电费、差旅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事业经费;2、项目支出32.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1.24万元,增长25.61 %,主要增加原因:一是增加综合整治项目经费,二是增加物业务服务补贴,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在年末调整预算。
分功能科目: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管执法支出202.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事业经费,执勤费用,购买服务等,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2016年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26万元,完成预算1.26 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78万元,完成预算0.78 万元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8 万元,完成预算 0.48万元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相等。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相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8 万元,下降(增长)0 %;与上年相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下降(增长)0 %。与上年相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78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及下属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78万元,根据2016预算往年厉行节约下降标准核定车全年预算经费0.78万元。2016年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公务执勤用车保有量为3 辆,主要主要用于公务外执勤,包括用车燃料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8 万元,接待国内:发生国内接待 15次,接待人数共2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队经费支出11.91万元,比2015年减少6.56万元,减少55.0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业务费减少。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劳务费4.94万元,福利费0.3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队没有发生政府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66.25万元。一般公务外出执勤车三辆,资产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61.28万元,外出执勤车三辆34.68万元;其他设备26.6万元,家俱用俱4.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7.6万元,主要增加购买二辆执勤。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队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61.0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其他我队尚未组织对2016年度公共决算项目支出、重点项目绩效、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所指路灯电费、维修费等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在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九)事业单经费:是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监察队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