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揭阳市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揭阳市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是负责全区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及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的职能部门。
(二)机构设置
单位设3个职能部门包括教务处、总务处及办公室,额定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事业编制人员44人,退休7人。
第二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表
另附公开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收入663.5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5.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8.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6.89万元,增加70.8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投入提高及财政列支转账社保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56.77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支出662.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2.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662.72万元,主要支出人员经费471.51万元,公业务费114.4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76.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9.55万元,增加37.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投入提高。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9.82万元,增加38.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9.82万元,增长38.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498.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业务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支出共0.89万元,比2015年减少1.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89万元,比2015年减少1.49万元,减少62.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电大招生业务范围缩小并节约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的原因的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实行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占2015年的37.39%;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2015年的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89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业务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日常公业务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评价,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能做好预算严格按有关要求申报,上级按时拨付资金,专款专用,没有存在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能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