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科协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科协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科协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阳市揭东区科协概况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科技发展规划,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区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三)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组织各类科技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四)开展同国际、港澳地区、台湾地区的民间科技交流和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友好交往。
(五)开展决策论证、提出决策建议、进行科学技术咨询服务、按受政府的委托参与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等任务。
(六)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会同有关单位培养、选送青少年科技尖子参加全国和国际的各项科学知识竞赛。
(七)指导所属团体的业务工作,协商所属团体之间关系,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结合。
(八)兴建和办好科学技术活动阵地,兴办为学术活动、科技普及和科技工作者、科技团体服务的事业,
(九)倡导科学精神、科学道德,表彰、奖励本系统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科协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揭东区科协)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揭东区科协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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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揭东区科协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东区科协2016年度总收入134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34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40.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7.62万元,增长189 %。主要原因:因科协与区社工委、区委农办联合办公,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资金申报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没有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没有变化。
5.其他收入0万元,没有变化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揭东区科协2016年度总支出 1340.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4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科普经费。
2.科学技术(类)支出5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人员工资。
3.农林水支出1257万元,主要为揭东区新农村建设项目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揭东区科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34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0.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73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揭东区揭东区科协与区社工委、区委农办联合办公,区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申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揭东区科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4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73万元,增长1882 %;主要原因是揭东区揭东区科协与区社工委、区委农办联合办公,区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申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3.6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工资;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揭东区科协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揭东科协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X%。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27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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