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揭东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商务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工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区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拟订适合区情的科学发展规划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执行情况,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区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五)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七)牵头组织实施上级有关承接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八)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十)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信息网络(政府政务信息网络除外)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二)协助推进区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十七)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十九)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二十)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二十二)参与拟订本区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区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二十三)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二十四)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二十五)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六)拟订全省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粤港、粤澳及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二十七)组织实施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级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二十八)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区与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
(二十九)负责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等);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宏观调控;归口管理区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科技专项资金。
(三十)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负责我区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登记;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组织评审、申报工作;审查申报和实施专利技术,做好科技成果引进交流、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三十一)归口管理技术市场,贯彻落实有关技术市场政策法规;审批管理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组织技术市场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
(三十二)办理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手续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与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
(三十三)指导、协调各部门、各镇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三十四)负责全区科技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全区科技外事工作,做好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三十五)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专利工作,组织实施专利技术,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三十六)归口管理区地震局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运行监测股、技术改造与创新投资股、能源与循环经济股、生产服务与市场管理股、区大数据管理局、外贸管理股
、外资引进与口岸管理股、电子商务股、科技计划管理股、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股、信息化管理股、无线电管理股。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区大数据管理局局长1名(副科级);正副股长(主任、副局长)15名。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第二部分 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1、2017年预算收入117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7.36万元。
2、2017年收入预算增减变动说明:
与2016年收入预算相比,本年增加收入212.66万元,增加18%。
其原因是:1、项目拨款收入,增加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拨款。2、人员调动划转,增加经费拨款及工资福利(区信息产业局在职人员划入增加3人,退休增加2人)。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1177.36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38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5.67万元。(2)项目支出788.9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9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
2、2017年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与2016年支出预算相比,1、增加项目支出200万元,原因是:增加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对企事业单位补贴),增加16.98%; 2、基本支出增加12.66万元,增加3.2%,原因是人员调动及社会保障费归集变化。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计6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购置为零,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执法车一辆),公务接待费为零,均与去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没有发生数,故本表无数据。
3、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预算支出政府采购项目20万元,属信息化管理及应用中软件开发服务一套。
附:预算表1至8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