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揭东委发[2014]21号)精神,设立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4、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管理、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及服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
(三)基层工作管理股
(四)公证律师管理股
(五)社区矫正工作股
(六)揭阳市揭东区法律援助处,正股级
2、下设机构
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玉湖、新亨、锡场、埔田、曲溪、云路、玉窖镇(街道)司法所,为区司法局7个下设机构,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区法律援助处主任1名,正、副股长(主任)5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区司法局下设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7名。其中新亨、曲溪、锡场镇(街道)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各3名,玉湖、埔田、云路、玉窖镇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各2名,各司法所配备领导职数1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0.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46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19.8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村级信访调解工作经费)13.44万元,普法宣传3万元,法律援助(一村一法律顾问本资金)30.5万元,社区矫正3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上级资金)2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