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各类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履行工程建设期项目法人职责,工程建成后移交运营管理单位;在区政府成立的工程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指导下,协助落实工程建设有关资金、征地、移民安置等重要事项,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根据负责项目的情况,聘请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建设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确定现场管理职责,任免现场管理机构行政、技术、财务负责人;负责按照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供项目建设管理信息;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承担本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完成区政府和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11人,编制内人数4人,借用7人.
三、部门预算表格(内容详见附件)
1. 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兄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说明
1. 关于2017预算比2016年预算增加的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815457.32元,为2016年部门预算316291元的2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本年编制内人数增加1人,工资及办公费增加;增加住房维修补贴。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付还2013年度重点县工程工程款、监理费、设计费合计44870332元。
2.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
3.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为0。
4.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车辆,预算支出为0。
附件:水利水电技术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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