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某些项目费用属财政拨款,目前单位在编人员有21人,实际财务补助人员18人。
(一)部门职责
我中心承担着全区结核病、精神疾病、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等慢性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承担着基本公共卫生——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等项目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肺结核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等。
(二)机构设置
设有结核病防治科、精神卫生科、心理卫生咨询室、皮肤性病科、麻风病防治科、临床影像科、临床检验科(省一级和县级中心性病实验室、市艾滋病抗体初筛实验室)、 B超、心电图、微波治疗室和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等1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数为:136.76万元,预算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度有1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13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1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8.36万元。
增减变动的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的减少导致财政补助支出有所减少(原19人,退休1人)。2016年12月起,财政发放住房修缮费(在职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210元),列入2017年度预算。
其中:2017年度运行经费即部门公用经费16.30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168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福利费(每人月14元)的支出。2017年度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国内公务接待费。
附:揭阳市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揭阳市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2017年5月9日